水泥销售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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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涉及买卖合同当事人最根本的利益,是合同法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水泥销售合同呢?以下是范文大全编的水泥销售合同。请参考。水泥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买方(甲方):供应商(乙方):签名时间:签署时间:买方(甲方):供应商(......

水泥买卖合同格式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涉及买卖合同当事人最根本的利益,是合同法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水泥销售合同呢?以下是范文大全编的水泥销售合同。请参考。

水泥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买方(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名时间:

签署时间:

买方(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水泥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1 .1.1水泥采购标的的品种、数量、单价和金额:

1.2合同总价的调整:以上第1款表中单价栏不予调整;数量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甲方接受的实际数量为准,但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额,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价格)通过单价乘以结算数量来计算。

1.3上述合同单价和计算出的合同总价均为本合同项下甲方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乙方可能支付的包装、运输、储存和交付的全部费用。2.水泥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1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从(日/YY)至(日/YY)。甲方计划每月水泥用量暂定为吨,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甲方应在供货前一天17: 00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收到电话通知后2天内将货物交付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2.2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2.3乙方应提供汽车运输。

2.4运输过程中,乙方应保证车辆整洁,不得散落或污染环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合理的损失计算方法和分摊方法

如果双方的水泥称量出现增减条款,当增减条款在3 & permil在期限内,以乙方称量的水泥称量单为准;当超过3 & permil如有或多或少的异常条款,以甲方称量的水泥称量单为准。

4.货款结算:

4.1结算程序:乙方根据每批货物的验收结果,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发送至甲方材料设备部和审计部。经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金额支付。货物供应后,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如双方未确认结算,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额。结算文件及相关信件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4.2支付方式:4.3应采用以下_ _ _ _ _方式:①汇兑(邮件转账或电汇),②票据(支票或汇票),③现金。

4.4付款地点为甲方的营业地点..

4.5乙方指定其员工(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为接收甲方合同款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代理人变更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5.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应符合GB175-1999和GB1344-1999的水泥标准。6.提出异议的接受标准、方法和时限

货物应按照国家水泥标准GB175-1999、GB1344-1999、8.1、8.4、8.5.3和GB12573-1990进行验收。乙方应从相同数量的水泥中取样检验,水泥密封后保存三个月。若甲方认可乙方同期相同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应以乙方相同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质量应符合本条上述规定的标准);甲方如有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天内向乙方提出,并有权委托北京市相关检验机构对样品进行复验,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货物到达时,必须当场称重验收,双方在称重单上确认。乙方可由非现场第三方检查称重结果。如果场外接受的重量正确,称重费用由乙方承担..7.违约责任

7.1如果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赔偿超出部分。

7.2如果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到期货物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货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赔偿超出部分。

7.3如果甲方未能支付货款,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格的3%。7.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第三方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果协商失败,双方同意遵循以下选项:

第一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协议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一方转让其合同权利的,该权利的转让无效,对另一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视为该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根据卖方提供的以下联系方式,买方发送给卖方的任何文件和指示应被视为已发送给卖方。(下面没有文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日期:

水泥销售合同范本二签订地点:

20xx年10月10日签署

卖方:XX水泥有限公司

买方:XX(集团)有限公司

因项目需要,重庆恒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射洪嘉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买水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以上单价为暂定价格,从签约之日起至供货结束,单价将在市场上。卖方应提前三天书面传真通知买方。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xx)执行。国家标准更新的,以新标准为准。

Iii .水泥运输方式:卖方负责将水泥运送到买方项目的指定地点,其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水泥单价中。脱包水泥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交货时间和数量:合同生效后,买方需要水泥时,应提前两天通过电话或传真通知卖方(代理人)交货时间和数量。卖方应根据买方的通知交付货物,但如果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无法完全交付,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人民币5万元)。

5.交货地点:买方所在地的施工现场和指定的施工点。买方必须确保通往施工现场和搅拌站的道路畅通。如果由于道路畅通,卖方未能按时到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不及物动词产品验收:货物到达时,应检查和核实产品的数量,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出厂证明。水泥的数量以买方现场称重为准,误差控制在±3%以内。在范围内,质量标准按GB175-20xx执行。根据卖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买方可以将样品送到省级以上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检验费用,并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检验合格,买方应承担所有损失。如双方对水泥质量有争议,可现场取样检验。如果样品无法在现场取样,则应以卖方实验室密封的密封样品作为检验样品。

七.出票方式:卖方根据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价格,开具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如果卖方支付运费,运费的税务发票应单独开具。

八.结算方式:买卖双方每月进行一次对账和结算,买方应在次月10日前将此次结算的全部款项支付给卖方。如果卖方当月实际供货达到5000吨,则按实际供货数量的5000吨结算一次,结算货款在结算后5天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1.水泥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因水泥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2.如果买方中途退货或因违约拒绝接受货物,应向卖方支付退货或拒收货物的全部货款,并承担所供货物总价值5%的违约金。逾期付款的,买受人每天按逾期付款总额的4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卖方应根据需求通知买方供应情况。如果卖方未能按照买方的通知供货(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使用其他品牌的水泥,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买方的过错,买方在付清卖方的水泥款之前,不得使用其他品牌的水泥。

4.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卖方有权停止交货。在买方结清卖方货款之前,买方不得向第三方购买水泥,否则应向卖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X.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I。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卖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水泥销售合同第三条范本买方:合同号:卖方:签字地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GB175 & mdash20xx标准。三.交货地点和方法:

交货地点:卖方在工厂交货,卖方通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完成交货义务;买方或买方委托的运输单位应负责袋装水泥、篷布的整包,或在买方委托的车辆在卖方工厂交货期间移动车辆。卖方不对此类责任和义务负责,但买方应对与此类事项相关的所有责任负责。

运输:买方自理;交货后的所有费用(包括卸货费和运费及杂费)应由买方承担。四、合理损耗及测量方法:

水泥计量基于卖方的工厂重量清单。五、包装标准、包装材料供应和回收:

水泥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包装不回收。

六、质量验收标准、方法和异议期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水泥的验收是基于卖方工厂相同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买方委托卖方取样并密封90天。90天内,如果买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买卖双方将买方委托卖方签字的样品送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检验合格的,买方承担检验费用。七、供应方法:

买方应提前2天书面或传真通知卖方每日的供货数量,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组织交货。装载应按照车辆到达的顺序进行。供货期间,如属集中采购,需方应提前一周书面申报需求,经卖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和供货保证。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停电和任何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事件)、工厂设备的检修和故障,交货时间应相应推迟。八.付款条件:

支付方式:;

1.合同期内,合同价格是指买方通过银行汇票、电汇和现金支付的价格。卖方出票方式:一票制。九.其他商定事项:

1.根据《普通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175-20xx)第10.3条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水泥从卖方交付给买方后,买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妥善运输、储存和保管,以确保最终水泥产品用户使用的水泥均为合格产品。在买方的运输、储存和保管过程中,如果买方从卖方购买的海螺水泥的质量发生变化,因水泥潮湿或与其他水泥混合或其他原因而不符合国家标准,买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2.买卖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条款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应承担因违反合同向第三方披露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按照本款第1种方式执行。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买卖双方签订反腐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销售合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名称(盖章):卖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