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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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砂石的一般生产与河道有关,那么砂石的采购合同是什么?以下是《样本论文集》中汇编的砂石采购合同样本。谢谢大家的欣赏。甲方(买方)是砂石采购合同的示范条款:乙方(卖方):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担的玉龙县巨甸镇新竹河治理二标工程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沙石采购合同砂石的一般生产与河道有关,那么砂石的采购合同是什么?以下是《样本论文集》中汇编的砂石采购合同样本。谢谢大家的欣赏。

甲方(买方)是砂石采购合同的示范条款:

乙方(卖方):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担的玉龙县巨甸镇新竹河治理二标工程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材料的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地址:朱甸镇新竹河治理二标(古都集团4)

2.供应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从(日期)到(日期)

第2条供应要求和价格

1.订货方式:甲方发送砂石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所需到货时间等。)书面或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计划或按合同规定的三天内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和所需到达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计划提供。

2.供货价格:水泥(永保P & middotC32.5)单价(330元/吨);砂单价(110元/m3);块石单价(85元/m3)。单价是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现场价格。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情况波动而变化,也不得另行计算(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应根据市场价格的增减而增减)。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后专人批准的数量为准(甲方订购的水泥数量不得少于1000吨;砂不得小于5000米& sup315,000立方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155,000.00元(大写)

4.在材料供应过程中,双方关于协商和变更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但如有任何歧义或矛盾,以上述顺序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所供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业主的要求。

3.乙方到达后,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甲方签收;如初验不合格,甲方应退还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初验合格,不代表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中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验收。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失及计算方法:甲乙双方的增减条款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实缴金额为准;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外,之前发送的材料数量按当前数量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或影响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三天向乙方发出货物需求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

2.乙方按时交货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应及时签收确认。如果初验不合格,应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计划后三天内或根据合同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规格、数量和所需到达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计划提供。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的材料。如材料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3.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乙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3.双方同意,在材料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乙方应承担产品损坏和损失的风险..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正常接触。如甲方需要材料,无法联系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金额直接从乙方材料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该批货物总价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总成本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果合同无法继续,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60万元整(600,000.00元)。乙方凭甲方现场专人签署的材料收据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到财务账户领取。乙方将甲方订购的砂石料全部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7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伍仟元整(1555000.00元)。

2.材料的预付款和结算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乙方的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账户。

第9条争端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可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 _ _ _ _ _ _乙方(签字):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电话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砂石采购合同示范条款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砂石料,以满足铁塔基本生产的需要。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砂石质量应符合乙方的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货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根据生产需要,乙方应分批向甲方购买所需的砂岩。乙方每次需要货物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砂石的种类、型号和数量,甲方确认后,第二天内将砂石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任何安全和交通事故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价格;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结算。

4.砂石的验收方法: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后2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将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应在2天内更换合格的砂石。

5.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无违约责任,乙方应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付清砂石余款。

6.乙方应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应于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砂石款。

7.乙方收到甲方的沙子后,应签字确认数量,乙方指定人员出具的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年月日:

砂石采购合同第三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相关规定及本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本项目砂石采购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1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交货地点:

3.合同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格

1.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用(包括政府或其他参与运输过程的单位收取的各种费用)、管理费及税费、行政费、社会保障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乙方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2.结算以实际收款金额为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

1.乙方应在砂石到达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将安排人员验收。

2.收件方法:测量车厢的长、宽、高,计算体积,顶部展平后计算体积。

3.甲方应指定收款人人员,并以签字确认的收款人票据为结算依据。

4.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证明(由甲方指定的接收人签字认可)作为付款依据。

第四条供货日期:6月20日至甲方要求完成供货之日。

第五条结算支付方式:

1.材料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供货一个月,并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15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付款额的80%,剩余的20%应累计到下个月的付款中,以此类推。

2.本合同所有材料供应完毕,经甲乙双方确认供应数量无误后,乙方应按甲方程序办理结算。

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总价的100%。

3.每笔付款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和发票进行的;每次付款,乙方应提供一份与当前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格发票。

4.甲方收到发票并不意味着甲方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发票存在其他缺陷,导致甲方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发票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乙方未能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乙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2.如果乙方超出甲方规定的期限供货,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非不可逆转因素导致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2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营业执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四份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涂改或手写部分须经双方公司盖章确认,否则涂改或手写部分无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MM DD YY MM DD 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