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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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市是历史文化名城,面积1878平方公里。辖46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86万人口,488个村(居)委会。全市有各类协调委员会632个,其中乡镇(居)协调委员会49个,村协调委员会488个,联合调解室5个,厂矿企事业单位人民协调委员会90个,专门协调委员会4个,调解员20xx人。......

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模板我市是历史文化名城,面积1878平方公里。辖46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86万人口,488个村(居)委会。全市有各类协调委员会632个,其中乡镇(居)协调委员会49个,村协调委员会488个,联合调解室5个,厂矿企事业单位人民协调委员会90个,专门协调委员会4个,调解员20xx人。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我市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和丰富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构筑了“第一道防线”,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两年来,我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2451起,调解成功12202起,调解成功率98%,有效促进了全市政治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工作概述

(一)齐心协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我们始终牢固树立“大服务、大调解、大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调防结合、预防为主、联系各方、协同作战”的原则,按照“加强市本级指导、提高乡镇水平、夯实村级基础”的工作思路,将思想观念、权力配置、工作重点、资金投入全面转移到基础上, 具体坚持“三到位”市委、市政府把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思考、讨论、督促、检查。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全市标准化调整委员会试点建设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公安、检察、法律、部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基层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形成了全市联合管理的领导格局,保证了人民调解的顺利开展。

(2)完善网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根据“有人群的地方,调解组织就建在那里;需要人民调解的地方,人民调解就会发挥作用。”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符合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解委员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继续拓展工作领域,在全市建立了四类调解组织。一个是联合调解组织。为了解决城市地区的治安纠纷和民事纠纷,与警察局设立了五个联合调解室。通过司法助理和方法,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赞扬。二是在集贸市场设立全行业调整委员会组织。由于经济利益的交织和影响,市场成为各种矛盾的交汇点,矛盾的解决直接影响到集贸市场的秩序和稳定。因此,成立了三个市场调整委员会。第三,校规委员会的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和影响渗透到教育系统中。目前,我市所有中学都成立了调整委员会,在引导和调解各种矛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第四,成立了三个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包括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几年的努力,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缘、纵向到末端、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网络体系。

(3)加强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没有一支组织健全、人员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民调解队伍,民事纠纷就无法及时解决,社会稳定就无法维持,经济建设势必受到严重影响。我们采用分层次、分块、分会的培训方式代替培训,做好年度培训,让调解员多层次、多渠道学习调解知识。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我局认购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编写的培训教材,作为人民调解培训教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的部分规定、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能够重点了解民事纠纷的受理范围、民事纠纷调解的具体程序、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以及调解文书的制作。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强化培训结束后,对参与者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近年来,我们培训了5000多名调解员。通过培训,全市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能力得到了提高。

(4)人民调解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第一,人民调解服务于经济大局。近年来,人民调解已成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的一支日益重要的力量。

两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451起,预防民间纠纷自杀105起,预防转狱47起,制止群殴115起,预防群体上访225起。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人民调解服务稳定大局。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工作,在预防和调解民事纠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投票组织的职能日益突出,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xx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派出1230人参加了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查出不稳定因素463起,调解各类纠纷5837起,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376人次。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或妥善处理,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交。人民调解在为党委和政府分忧解难、为人民排忧解难、疏导信访、减轻公安压力、减轻法院负担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人民调解服务重点项目总体情况。我局自20xx年开展“四比一”活动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已纳入全市重点工程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辖区内的项目纠纷,做到“有项目就有人民调解”,全程跟踪,服务到位。促进了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人民调解服务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但一些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仍然薄弱,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我局在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纠纷当事人选择正确方式依法维权,使越来越多的人自愿选择调解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基础良好,“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解决了大量社会矛盾,真正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了一方经济的发展。这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市政府的肯定。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以“立足基础为前提,规范管理促发展,不断进取,树立典型重点。”开创人民调解新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不健全,虚名现象普遍,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不规范。

(二)人民调解员多为兼职,专业素质和水平较低,难以集中精力做好调解工作。

(三)调解经费严重不足,阻碍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难以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

三、未来努力的方向

(一)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推进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和内部事务建设的规范化。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3)真正把大调解工作纳入维稳大板块,高度重视大调解在维稳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坚持“预防为主、预防结合”的原则,随时开展大规模的民事纠纷调查调解活动,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