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参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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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字数。* *兹证明XXX(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在我和XXX(可以是其他公证员或见证人)面前,于XXX(地点或公证处)立了上一份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经调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遗嘱公证书参考范本

()* *字数。* *

兹证明XXX(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在我和XXX(可以是其他公证员或见证人)面前,于XXX(地点或公证处)立了上一份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

经调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2.描述

遗嘱是公民在生前处理其全部财产和其他事务的行为,在他死后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公证是公证人员根据遗嘱人的申请,证明遗嘱人的遗嘱真实合法的行为。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允许变更或撤销。几份遗嘱同时存在的,以最后公证的遗嘱为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的遗嘱行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且符合其能力,方为有效。

(二)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归遗嘱人所有,其财产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证人到场。

(3)申请遗嘱的公证员应提交的文件包括:①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遗嘱人处分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草案等。

(4)公证处应对遗嘱人的遗嘱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