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合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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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施工合同模型经市市政基础设施办建设部门批准,本项目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道路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合同模型

经市市政基础设施办建设部门批准,本项目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进行公开招标(由甲方协商或委托)

第一项目内容及合同范围

(1)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类别和结构形式:_ _ _ _ _ _ _;楼层/建筑;______;建筑面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建筑面积、道路:_ _ _ _ _ _ _ _ _;给排水管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结构:_ _ _ _ _ _ _ _。(二)合同范围:根据施工图编号承包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包括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等。

(3)未包含在合同金额中的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和合同方式

(1)合同金额:按照固定价格或协商价格,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整个工程费用按以下方法处理:

(2)合同方式:

1.根据施工图预算合同或招标合同,即合同、材料、工期和质量。

2.承包工程收入的营业税和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承包金额中,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工期

(a)根据标定(或双方),总工期为_ _ _ _ _ _天(从开工日期算起的日历天)。

(2)开工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完成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移交施工现场,或障碍物、施工用水、供电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由甲方或设计院提出),影响进度或增加工程量;且修改(变更)设计通知未在修改(变更)部分开工前30天送达乙方签字,影响进度的;

3.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按乙方计划执行或提交乙方检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延误施工进度;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暴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等)而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停电,水压达不到施工需要,影响持续连续六小时以上的;

6.甲方代表拒签,影响下一道工序进度;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8.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前进行工程准备和进度付款,影响施工进度。

第四条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所有施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由甲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

(2)工程材料和设备应由_ _ _ _ _ _ _采购并供应至现场(仓库)。

(3)工程设备由_ _ _ _ _ _ _ _ _ _采购和供应,并交付给_ _ _ _ _ _ _ _ _ _。

(4)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是有价值的供货,供货价格由双方商定,与合同金额无关。

(5)购买三大物资所需外汇,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装饰材料、电梯、 空调和水电设备应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6)双方提供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原件,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供方承担。一方对有出厂合格证的材料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费由异议方承担,否则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办理征地、收购、青苗等补偿事宜。、迁移埋葬地点、搬迁房屋和拆除其他障碍物(包括架空和隐蔽障碍物),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信息;

2.负责办理施工申请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30天做好楼外红线图& ldquo三个环节& rdquo红线范围内的地面平整、供水和供电的连接点应与红线图范围内的建筑物相距不超过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应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且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两套工程地质报告(包括打桩、地下室工程)、定位桩、水准点、道路、线路、下水道坐标控制点;

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提供_ _ _ _ _套施工图纸(包括设计院标准图纸)和两份桩基工程质量证书;

6.因生产和使用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30天办理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手续;

7.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临时用地,申请红线外临时用地和临时道路占用许可证,并承担上述费用。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由于建筑施工场地狭小,甲方应承担二次搬运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并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

8.组织由甲、乙、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交底和会审,制作三方签字的会审纪要,按施工图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和项目月进度报告,并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进度款;

10.根据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移交乙方验收安装。任何缺陷、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施工进度;

11.甲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管理试行办法》组织现场现场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负责处理设计图纸问题、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签证及其他必要的签证;

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施工边界区域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道的建设和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和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甲方应在每月25日后的4天内向甲方发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成项目的月度报告(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未按时提交,甲方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5.根据施工安全标准的规定,采取事故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安全;

6.做好原始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收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移交文件的附件移交给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设备应堆放整齐,垃圾和未使用的临时设施应及时清除;

8.管理好分包商(乙方分包时),特别关注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和进度;

9.在竣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如果是由于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甲方应负责返工和修复费用;

10.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负责,并立即向甲方或主管部门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以内和2米以外堆放的余土和其他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将门窗、玻璃和地面擦拭干净,清理厕所和厨房的下水道,以便竣工后清理现场;

1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和物件运输、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1.根据甲方在施工期间的要求,乙方应随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的代用必须经设计院和甲方审查和签证;

2.乙方必须完善质量检验体系,在现场设置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并做好自检记录;

3.乙方自检后,所有隐蔽工程应分批填写准确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并通知甲方按表进行检查。甲方接到通知后,当天组织质量检查。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后,经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未进行现场验收的,乙方自检后可隐蔽,事后甲方代表必须补办手续;

4.如确需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设计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复检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且质量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暂停或罚款,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暂停期不延长;

6.质量等级评定按照《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执行。

第七条施工图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和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生效,修改通知或图纸的份数与设计和施工图的份数相同;

2.工程修改部分的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预算定额和收费文件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审核,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确定成本增减;

3.如果修改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如工程材料费用和施工质量问题,则增加(包括返工损失等。)的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得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协商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5.施工中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规模的,必须经原批准单位批准,甲乙双方可以在施工前办理签证手续。在设计变更未获批准前,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如果开工项目中途停工或延期,甲乙双方应就在建项目的合理选址达成一致,同时赔偿施工单位因停工、窝工、倒霉、人员和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八次项目付款

1.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支付不少于本合同总承包金额(当年投资额,建设期两年)的%,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甲方应根据核实的工程进度,在收到工程月报后五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当进度款达到工程总造价的_ _ _ _%时,按比例逐步扣除;

4.当工程款达到工程总造价的_ _ _ _%时,不再按进度支付,而是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保修期满后将_ _ _ _%的招待费留给乙方;

5.甲方如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当时办理工程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每结清一天欠款,罚款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6.如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应付利息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由建设单位在验收时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修复;否则,罚款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应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预验收,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两套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和报告,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验收后有重大改造工程的,以改造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甲方开始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在验收之日起五日内移交给甲方。如甲方未能按时接管,造成验收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的,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以经济纠纷为由拒付。

6.如果单位工程需要单独移交给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的依据。乙方应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核,并关闭建设银行或审核站审批;

7.乙方所有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竣工报告提交之日起15天内撤离,并在工程竣工后清理场地。工程竣工后未清理场地的,收取的土地租金按日从剩余工程资金中扣除_ _ _ _ _ _元/平方米。

第十条奖励和处罚

(一)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完成,不判不罚。

2.如按合同工期提前完工,甲方应每天提前向乙方支付深圳元。

3.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深圳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费用的深圳%或深圳元,否则罚款天数不封顶。

1.验收合格的,将获得(罚款)工程费用。

2.验收合格的,将获得(罚款)工程费用。

3.验收合格的,不予奖励或处罚。

(3)奖罚在工程验收完成后一周内支付,必须兑现。逾期支付的,按照延迟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11条其他

(一)无论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电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闭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主干道和人行道附近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建设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备案。因施工单位保护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洪水、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平等承担;

(3)对于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乙方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从中获利。工程专业如需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审核承包商的资信。乙方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负责;

(4)甲方分包给第三方时,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现场布置、临时水电联系、质量检查验收、各方配合。甲方应对影响乙方工期负责。

第十二条一方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经济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提交原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第十五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调解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本建设合同预算审核站审核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结算后自动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共_ _ _ _份,甲方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签署日期:

签约地点:

施工合同模式2

一、工程项目

1.1项目名称:* * * * * *道路工程

1.2项目现场:

1.3合同范围:总平面图中标地段的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压实、砾石压实和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劳务、材料、质量、时间、安全、文明施工及验收承包。

1.5合同价格: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

1.8质量标准:可接受。

1.9工期:工程日历总工期天数。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和图纸

2.1图纸

2.1雇主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2.2质量评价应遵循相关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3.1.2业主的主要工作:

3.1.2.1负责工地的三通一平;

3.1.2.2应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

3.1.2.3提供地下管线布局和关于隐藏障碍物的信息;

3.1.2.4负责组织承包商、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图纸会审施工,并做好交底总结,图纸会审由各方签字;

3.1.2.5负责项目协调、管理、验收和下一道工序的及时安排;

3.1.2.6应根据合同支付工程款。

3.2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商的主要工作:

3.2.1.1承包商应在签署本合同后收到业主通知后2天内进入现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的施工应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要求和工程内容。

3.2.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和用电计划,并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

3.2.1.4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护措施,并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3.2.1.5应负责现场设备和材料。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1.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方提供4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四.项目价格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法,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量检验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人工费、监理费、赶工费、启动费、机械进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所有其他费用。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和政策价格的调整。

B.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编制,无合同单价的按上海市93土建定额结合相关文件编制。93土木工程定额无子项的,可适用市政定额相应子项,费率按93土木工程定额四类计算。设计变更中增加的材料:报价中的部分以报价为准,未包含在报价中的承包商应报告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和型号

动词 (verb的缩写)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竣工并经甲方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95%,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支付剩余的5%的质量保证金。如果在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将免费维修。承包人在2天内未能做到的,由发包人处理,发生的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不及物动词竣工验收

6.1承包人应在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商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6.2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4套符合上海市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七.违约责任

7.1雇主违约:

7.1.1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不承担任何费用。

7.2承包商的违约:

7.2.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程未能按本合同第1.9条规定的期限按时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7.2.2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修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复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发包人本工程总费用5%的违约金。如果因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和总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未能完善工程,发包人和总承包人有权安排另一单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7.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施工完成后,如果施工未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和开放,招标人将不支付剩余的工程资金,发包人将无息支付,直至工程验收和开放合格。

八.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8.2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YY;合同签订地点:上海。

8.3发包人和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并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后,合同终止。

九.合同数量

9.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澄清。

签发人:(公章)承办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

电:电:

传递真相: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