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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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人自愿参加大学社团的活动,并保证自己的身心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对本次活动的目的、性质、目的地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我承诺在参加这次活动期间,我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

参与活动人员个人安全保证书

本人自愿参加大学社团的活动,并保证自己的身心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对本次活动的目的、性质、目的地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我承诺在参加这次活动期间,我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参加社区活动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本责任书及相关规定处理:

1.财产丢失、被盗、被破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因本人过错、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因本人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各种规定和国家习惯而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因本人过错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此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规定无异议。

学会:(盖章)学校协会:(盖章)

活动名称:

活动成员签字:团委意见: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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