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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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合同模板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国籍/地区: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邮政编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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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中介):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中介备案证明编号。:

联系人(人)电话:传真: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国籍/地区: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邮政编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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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国籍/地区: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邮政编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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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中介服务的帮助下,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房地产业务

第1条(销售对象)

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房地产)位于

房产证号为房产使用,注册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是盖的,占用时间是。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目前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为人民币/m2。

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同时转移。

该房地产中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及相关物品清单见附件一。

第2条;(房地产抵押现状)

买卖双方均了解该房产的产权状况,并确认该房产按原样出售。产权状态如下():

1.出卖人在申请该商品房房产证后,享有该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不设定抵押。完全可以控制和处理。

2.抵押权人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同意出卖人出售该房地产。见附件。

3.抵押状态下,买受人同意在合同签订后日内还清贷款,完成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将房产证原件委托给中介或中介指定的担保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如需买方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回房产,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担保公司及中介指定人员出具充分公证的委托书,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赎回房产手续。)

第三条(房地产租赁现状)

双方了解该房地产所附租赁债务的现状,同意以下处理方式。

1.该房产没有租约。

2.物业有租约,租期至。房租人民币/月,押金人民币。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买方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权的原始书面文件。双方同意,房地产实际交付时,由出卖人与承租人处理租赁关系。

3.物业有租约,租期至。房租人民币/月,押金人民币。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买方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权的原始书面文件。双方同意由买方与承租方处理剩余租赁期。卖方收取的定金应转移给买方。剩余租赁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第四条(财产附属账户)

该房产所附的户口(无论是卖方自己的户口还是别人的户口),卖方保证在收到房产交易全价之日起天内迁出,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其迁出。同时,出卖人可以按照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总价款的%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物业转让价格)【!帝国新闻。第-]页甲方自愿将上述房产以转让价格出售给乙方。交易价格不含税。

第六条(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买受人同意在本合同生效时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定金不超过成交价格的20%。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出卖人按约定交付该房屋并结清全部费用,双方同意暂从房款中扣收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这笔款项应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结算。

第7条(税费负担)

根据政府相关规定,买卖双方需要缴纳附加税:(1)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3)印花税;(4)所得税;⑸契税;[6]增值税;(7)财产登记费;(8)权利登记调查费;征收公证费;(10)鉴定费,(11)律师费,(12)保险费,(13)抵押服务费。(14)土地使用费;⒂其他:。(以实际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1.买方支付上述项目;

2.卖方应支付上述款项。

【第(9)项所述费用发生在涉外合同中;]

第八条(买方付款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除履约保证金外,买受人还应按以下方式支付首付款和楼层付款(选择甲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一次性付款

双方同意,除定金和履约保证金外,买方应支付人民币/港币

人民币(小写)应提交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买方向银行支付抵押贷款

1.买方应将人民币/港币(小写)的首付款(不含首付款)提交至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2.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材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

如果买方支付的首付款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贷款的余额,首付款金额相应增加,买方应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后三天内补足余额,并提交指定银行监管。

3.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人民币,即房地产总价格的百分比。

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人民币,即房地产总价格的百分比。

买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额。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的,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根据逾期时间和拖欠比例,分别

A.逾期付款在90天(含90天)以内,或逾期付款超过90天,但未支付的到期价款金额未达到总价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到期日届满之日起至实际支付全部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每天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b .逾期付款超过90天,未付到期价款金额达到总价的五分之一,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总价或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终止合同,买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返还所有已支付的货款。如果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卖方同意,合同将继续履行。从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次日起至实际全额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间实际支付款项的差额;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付款与同期实际付款的差额确定。[!帝国新闻。第2页。(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乙方应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买方。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验收附属设施、设备、装饰、相关物品清单的具体情况,记录水、电、煤气表读数,移交附表1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签署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相关物品清单。

3.交出房子的钥匙。

4、

5、

第十一条(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未能在合同第条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根据逾期时间,分别为:

1.逾期在90天(含90天)以内的,从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房地产总价款4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天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出卖人应按该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本交易所产生的佣金、止赎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如果合同逾期超过90天,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将继续履行,但从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后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房地产总价款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方式

第十二条、财产附带债务的处理

交房前,出卖人应结清该房屋所附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理费、煤气费、电话费,并将结算文件提交给买受人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欠款。

第十三条(产权转让登记)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双方应在预告登记后日内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缴纳。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以双方约定为准。办理《房地产证》的相关税费按双方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分别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二部分中介服务

第十四条(中介服务)

(1)中介为买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购买意向的委托,为买方联系合适的物业;

2.陪买家看房;

3.将出卖人的真实意图准确传达或报告给买受人(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现状、房价、房地产附属程度及账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4.调查所售房屋的产权。

5.促进买卖双方交易的完成,协助办理房屋交接。

6.协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7、

8、

(二)中介为卖方提供服务

1.接受出卖人意图卖房的委托,为出卖人联系合适的买受人;

2.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促进买卖双方交易的完成,协助办理房屋交接;

4.协助卖家赎回物业。

5、

6、

第15条(提前收取佣金)

1.本居间合同生效后,居间方有权向买受人收取前次佣金共计(大写)元。(不超过买方应付佣金总额的30%)。如果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完成产权转让,以前的佣金无需退还。除了中介的原因。[!帝国新闻。第2页。本居间合同订立时,居间方有权向出卖人收取前期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的佣金。(不超过卖方应付佣金总额的30%)。如果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完成产权转让,以前的佣金无需退还。除了中介的原因。

第16条(逾期收取佣金)

1.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中介有权向买方收取人民币(大写)的滞纳金。如果买卖双方未能完成该房地产的产权转让,则该逾期交易的佣金无需退还。除了中介的原因。

2.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中介有权向卖方收取滞纳金人民币(大写)。双方未能完成该房地产的产权转让,本次逾期交易的佣金无需退还。除了中介的原因。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和买受人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等信息交易平台私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中途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介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2.因出卖人过错或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无法促成交易的,出卖人应向中介支付双倍的交易服务费和双倍的佣金。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的损失。

3.因买受人过错或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无法促成交易的,买受人应向中介支付双倍的交易服务费和双倍的佣金。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的损失。

4.因中介原因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能转让房地产产权的,中介应根据买方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5.因中介原因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能转让房地产产权的,中介应根据卖方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6.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或房地产产权无法转让的,中介应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卖双方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如果本合同外三方在谈判中的索赔、谅解、承诺和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页数为页。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应在每个附件的每页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合同数量和持有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3条(服务)

双方填写并确认的地址为服务地址。

第24条(有效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中介:买方:

代理:中介:代理:

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