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安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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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范:实施& ldquo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施工活动各方的安全责任,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我们保证:一、确保以下人员......

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范:

实施& ldquo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施工活动各方的安全责任,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我们保证:

一、确保以下人员到位,并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电话号码:

二、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邻近区域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不符合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压缩合同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要确定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费用。

五、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不及物动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现场记录。安全日记& rdquo。

七、建设单位应将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列入建设项目预算,用于施工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总承包商应负责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分包商对总承包商负责,服从总承包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建设单位要做好职工工作;高等教育& rdquo以及岗前培训,以便在上班前接受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十、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检查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十一、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施工班组、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

十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通道、楼梯、电梯井口、洞口、桥梁洞口、隧道洞口、基坑边缘、炸药及危险气体和液体储存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临时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十三、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室和生活区的位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工人的膳食、饮用水和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员工宿舍不得设置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

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6.施工单位购买、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应在安装塔吊安装前进行备案,经检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市使用。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及附件的使用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认可。验收后才能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由施工单位支付。施工总承包的,事故保险费由总承包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从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9.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和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与施工单位共同对施工过程中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找平、主体封顶、装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记录评价结果。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经审批后,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管报告》。

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下,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xxxxx-xx),确保合格。并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函一式四份,安全监督站备案一份,工地项目部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保证:

范:

广州市Z新世界物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单位业主/租户(以下简称乙方)聘请的装修公司就住宅小区/住宅楼装修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1.乙方施工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名单发放施工人员通行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及装修材料均应从指定的货梯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其他楼层的任何地方徘徊。

2.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每60平方米配备一个灭火器。

2.施工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太阳能灯)。施工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大于60w,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临时用电的电线,应使用多套软线,并应做好一切安全防护。

4.严禁使用花线作为临时施工的导体。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烹饪时严禁使用电水壶和明火。

3.如乙方需要使用明火(如电焊、气焊/气割等。)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监护人和施工预防措施后方可施工。

四.电气方面:

1.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电气施工图供甲方审查。

2.电气安装应由持有施工许可的合格技术人员进行。

3.安装时要满足用户要求,满足本小区用电要求。每个回路的容量不得超过1.5kw,导线绝缘不得低于1兆欧,插座安装应牢固,接地和接零不得混淆。

4.厨卫插座应选用带防水保护装置的插座,电线必须是消防局认可的阻燃电线;在任何情况下,钢丝直径不得小于1至5平方毫米。

5.优质产品(如奇胜、松本、美兰/日兰、3m等。)应选用于墙壁开关、插座、微型断路器等。严禁使用劣质新产品。所有隐藏的电线必须用金属管保护。

6.应建立接地保护,强弱电分开。所有电气开关、插座和管线不得安装在建筑物的公共场所。(如楼层间电梯前室、公共走廊墙壁、消防梯等。).

7.电源插座和照明器具的所有金属部件均应接地保护,以确保用电安全。公共区域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否则,责任方应赔偿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我司施工人员违反上述保证,我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装修公司业主/居民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