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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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甲方(建设单位):&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乙方(建设单位):&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建设施工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乙方(建设单位):&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mdas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和内容

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承担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间及外墙的防渗漏、暖通系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具体保修内容由双方约定如下:

对于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尤其是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合同未涵盖的项目除外):

1.地板、屋顶和墙壁渗漏;

2.烟道、排气管、风道、设备管道等管道堵塞或泄漏;

3、楼板下沉、空鼓、开裂、起砂;

4、内外墙及吊顶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粘结层开裂、脱落,或墙面碱剥落;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门锁损坏、开关无效、缝隙超标、漏水等。

6.厨卫地面淹水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顶斜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漏水;

8.室内外水管等管道泄漏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混凝土、砌体结构等承重结构变形裂缝;

11、施工中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双方约定本工程最低质量保修期限如下:

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要求卫生间、房间和墙面防水防漏5年;

3.改造项目为2年;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证期应从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计算:

1.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乙方将全部竣工档案和竣工工程移交给甲方之日起计算(以双方移交记录为准);

2.如果工程移交给甲方时仍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选择自行整改,则工程质量保修期从所有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开始(以包括甲方在内的相关方签署的书面验收文件为准);如果乙方书面委托甲方进行整改和维护,并同意所需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结算,从乙方为甲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则从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整改和维护的委托,且甲方和监理单位签署的书面文件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对于保修范围和内容内的项目,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进行本保修第五条规定的保修,并在本保修第六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给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帝国新闻。第2页。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给业主、用户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如乙方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新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有权在履行保修义务后向责任方追偿所发生的费用。因设计原因,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不合格,由乙方采购,或由甲方采购,乙方未按工程要求进行检验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属甲方采购,如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甲方未通过鉴定而坚持使用,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7.本保修书中规定的各分项(基础和主体结构除外)保修期满后,如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影响工程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寿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甲方遭受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索赔,甲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代理,并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解决索赔的文件和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协商,乙方同意全权委托甲方处理赔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赔偿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约定的赔偿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和返还

1.本项目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质量保修在竣工结算时支付,质量保修在预留期内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两年后,甲方将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给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的余额返还给乙方..

3.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每个保修期满后,甲方将保留的保修金返还给承包商之前,双方应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回访,确认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会返还保修金。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金额,如果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扣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支付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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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退还之日起14天内,乙方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办理保修金退还手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保修金逾期,逾期退款期间不收取利息。[!帝国新闻。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指定工程保修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果甲方在工程竣工时未收到乙方的通知,乙方同意任命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关变更自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生效..如有质量投诉,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工程保修负责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收到甲方的《工程保修通知》,以甲方保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如日后逾期领取或电话通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避免扩大各方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和代理费按本条第三款规定从乙方在甲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工程保修通知书》(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后24小时内,与甲方和业主(或用户)约定现场检查时间,并按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到现场进行检查和维修;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维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承包商收取总费用50%的代理费。如果乙方拒绝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为甲方预留的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4.乙方收到《工程保修通知书》后应妥善保管,保修完成并经居民签字确认后,立即返还甲方,作为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根据维修内容估算维修费用和代理费,并按本条第三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乙方履行保修义务,且住户无正当理由未签署《工程保修通知书》确认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署确认后,可视为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

5.只有在甲方组织验收后,质量保修问题才视为得到妥善处理。经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维修费用按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承担。

6.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的,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和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价另行结算,并按本条第三款的规定从乙方在甲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不及物动词保修期限(自乙方收到工程保修通知之日起)

1、楼板、屋顶、墙体渗漏5天;

2.底层下沉、空鼓、开裂、成砂5天;

3、内外墙及吊顶抹灰、瓷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粘结层开裂、脱落或墙面碱化,脱皮3天;

4、烟道、排气管道、风道及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顶等斜坡积水5天;

6、门窗变形、开闭无效或缝隙漏水以及门窗五金和门锁损坏达2天;

7.室内外下水道等管道的渗漏、渗漏或堵塞必须在1天内完成,其余土建修复工作应在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持续1天。

以上时限均基于居民(用户)的配合。如住户(用户)不配合,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确认,如未得到甲方确认,则视为住户已配合。[!帝国新闻。第七页。其他人

1.甲方指定其& ldquo物业管理部& rdquo负责协调保修的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保修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约定。未经授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或终止本保修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