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赁合同模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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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房屋承租人有什么注意事项一、承租人注意事项1.检查出租人的财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查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明;3.签订租房合同时,要问租金包括哪些,水、电、暖气、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4.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支付清洁水、电、暖气、煤气(天然气)等费用;5.付款方......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承租人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承租人注意事项

1.检查出租人的财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查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明;

3.签订租房合同时,要问租金包括哪些,水、电、暖气、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支付清洁水、电、暖气、煤气(天然气)等费用;

5.付款方式。

第二,哪些房子不能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

5.是违章建筑;

6、不符合安全标准;

7.未经抵押人同意已经抵押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相关知识

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租赁合同当事人应注意主体资格

1.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确认

租赁合同的主体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法人。如果合同对方是企业,必须确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资金;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这四个条件,当事人应当审查对方企业是否具有独立财产,是否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如果满足这四个条件,可以考虑与之签订合同;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他们就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2)个体经营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根据《民法通则》第26条和第27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公民,为个体工商户。& rdquo& ldquo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合同从事商品经营,是农村承包经营户。& rdquo根据这一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审查对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经营范围及租赁合同当事人的确认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不得擅自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订立合同,否则合同无效,不会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就租赁合同而言,并非所有企业都有租赁权,只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核准登记的企业,才有权从事财产租赁业务。在实践中,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必须严格仔细地审查出租人的经营范围,以查看其经营范围内是否有财产租赁。审查对方的经营范围,可以审查其营业执照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3.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确认

对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至关重要。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不会给对方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反而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合同,则取决于其商业信誉。只有当你确定对方有能力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保证合同的履行,你才能与之签订合同。在实践中,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主要是看他们的营业执照,了解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另外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或者通过对方的老客户从侧面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

4.签订租赁合同代理人资格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代理是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名义向另一方当事人表达意志或接受另一方当事人意志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志的后果归于另一方当事人。以他人名义开展活动的人称为代理人;对方是校长。

(1)签订租赁合同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 ldquo书面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rdquo②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此范围的,必须经委托人认可,否则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责任。③代理人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否则,不可能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

(2)租赁合同中主体资格容易出现的问题

1.无权代理。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未经代理,以他人名义强行签订合同的行为。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第一,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但被代理人追认的除外;二、无权代理的第三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追认作出答复。在委托人不追认之前,第三人有权撤销;第三,无权代理的代理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为自己演戏。自营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其本人签订租赁合同。这种代理不被法律承认,除非事先得到委托人的批准或事后得到认可。

3.双方代理人。双方的代理也叫同时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这种代理除非事先得到双方的同意或事后得到双方的认可,否则法律不承认。

4.代理欺诈。实践中,签订租赁合同时有两种欺诈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代理人以部分不存在的单位为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骗取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些情况可视为具有代理权:合同签署人以委托单位公章或委托单位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签订合同;合同签署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签署合同的介绍信;合同签署人在没有委托单位任何委托证明的情况下签署了租赁合同,但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

实践中对对方代理人的资格审查首先在于出示正式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看他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姓名是否一致;其次,还要检查其代理事项或权限,看其代理行为是否超出代理权限范围;此外,还取决于代理期限、代理权是否终止或到期等。只有当你确定以上没有问题的时候,才可以考虑和它签约。

(二)租赁合同当事人应注意表达的问题

表达意图是表达自己内心意愿以产生某种效果的行为。合同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时,其意志必须真实,即在当事人有自由意志并能承认其意志的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其内心意志与其外在表现相一致。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因合同表述不真实而引发的纠纷有以下几种:

1.欺骗

所谓欺诈,就是租赁合同的一方故意向另一方告知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2.强迫

所谓胁迫,是指对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和财产造成损害,或者威胁对法人的名誉、荣誉和财产造成损害,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陈述。

3.根据《民法通则》第71条,主要误解;如果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相对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规格、数量等存在误解,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rdquo

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发现自己对合同的主要事实有重大误解,这种误解会对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造成很大损害,当事人应及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解除合同,这是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法律关于某些民事行为可以撤销的规定不能被当事人滥用。当事人不能根据各种情况声称误解了自己应该知道的事实或者推断自己已经知道的事实,由此签订的合同无权要求有关机关解除。

(三)租赁合同内容应注意的合法性问题

租赁合同要成立并生效,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法律内容是指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比如租赁合同不能受制于国家禁止流通的,重要的国有矿床租赁出去,就明显违法。

2.审查合同中关于数量、质量、价格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否违反国家计划、法规和政策。

3.审查合同内容是否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存在规避法律的行为。

4.审查合同内容是否超出批准的经营范围。签订合同的,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或者扩大经营范围,合同签订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不能视为超出经营范围。

租赁合同中一些重要条款的无效将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比如标的物违法,租赁合同无效。其他条款无效,只能导致部分无效。无效条款取消或变更为有效后,租赁合同仍可履行。

(4)租赁合同形式应注意的问题

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无限期租赁。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不可能立即结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很复杂。因此,只有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才能明确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很容易分清是非,划分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修改合同有关的函电都是租赁合同的一部分。因此,租赁合同应该以书面形式签署。

对于不需要审批的租赁合同,在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合同,经批准后生效;合同当事人约定公证签证的,经公证核实后生效。涉外租赁合同需要确认的,自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应注意的问题在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主要条款时,双方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条款必须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得遗漏,否则会引起争议。

2.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业务人员应谨慎小心,决不能粗心大意或出错。词语要清晰具体,避免含义模糊的歧义词。

3.由于社会形势复杂多变,当事人可能会附加一些条款,如保证条款、期限条款、条件条款等。,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4.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和控制。合同在企业所在地签订或在国外签订的,需要带回工厂盖章,企业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合同,避免因疏忽留下隐患。

个人租赁住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承租人(乙方):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 *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室内主要家具有:* *、* *、* *。

二.租赁期限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月初_ _ _ _ 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整个月的租金..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房屋家具押金人民币元整(¥元)。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付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无息退还押金。

5.在乙方租赁期内,因乙方住所而产生的水、电、电视、电话、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支付欠款。

不及物动词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及改造费用。租赁期结束时,乙方应恢复房屋和设施的原状。

七、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要求后10日内予以答复。如果你同意继续租赁,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八.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一方强行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九.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