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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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版)租赁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官方版本)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版)

租赁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个住房情况

1-1甲方将位于区县道路、街道、街道上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房屋类型、结构、房屋类型(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产权证号(该房屋已/未抵押)。

1-2交付时的装修、家具和设备状况、返还时的状况及违约责任(见附件1)。

第二条租赁使用

2-1乙方的租赁房屋用于

(住宅/商业/服务/办公/行业/其他协议)。

2-2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该房屋,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非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乙方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间(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一人。如有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起,至()止。

3-2甲方应提前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交房,乙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自房屋交付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解除合同。逾期超过个月,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的损失。

3、

3-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需要继续租房时,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如甲方要求退房,乙方未提出退房要求,从租赁期满后第二天起至实际退房之日止,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以下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的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人民币元;

2、按使用面积计的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人民币元;

3.房租按套计算,每套(月租、日租)人民币。

4-2乙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和支付时间

2.按季度交房租,按时交

3.每年交房租,交时间

4、

4-3如果乙方延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照以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除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到期租金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止,每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2.解除合同。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除累计拖欠租金外,乙方还应自合同终止后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时,每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3、

第五条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定金。

甲方收到定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和利息用于抵消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余部分返还乙方..

5-2租赁期内的费用(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暖气等。)使用该财产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其他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使用和维护

6-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租赁期内,乙方拆除或变更房屋,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除、变更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或增加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约定增加的装修和设备的所有权和维修责任(见附件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添置设备或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备,甲方可要求乙方修复并赔偿损失。

6-3如因乙方正常使用造成房屋及原有辅助设备损坏,双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护,并承担维护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损坏或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因逾期维修造成的维修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护,并承担维护费用,甲方予以协助。

3、

第七条房屋转租和出售

7-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乙方租赁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8-1租赁期内,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的损失。

8-2租赁期内,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租赁期内,甲方抵押房屋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3)。附件一至附件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本合同及其附件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留存,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