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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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是指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迁与重建。3.房子损坏了。4.房子闲置着。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5.承租人死亡。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没有其他人与......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是指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与重建。
3.房子损坏了。
4.房子闲置着。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5.承租人死亡。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没有其他人与他共同生活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6.双方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使用房屋。承租人严重违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损坏的;(三)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无故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