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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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租车合同规定,租车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为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车。那么长期租车合同呢?以下是范文大全编的汽车长期租赁合同。请参考。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出租方(甲方):无锡津南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510-85215426承租人(乙方):信汉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样本租车合同规定,租车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为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车。那么长期租车合同呢?以下是范文大全编的汽车长期租赁合同。请参考。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出租方(甲方):无锡津南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10-85215426

承租人(乙方):信汉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电话:0510-81813000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对象、租赁期限和租金

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按每月5000公里计算,超出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以上房租不包括司机可能的加班费。

3.甲方应在15天内提供一辆新索纳塔汽车,并在此期间临时使用锐锋商务车,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 mdash& mdash晚上11点。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车辆为乙方指定的车辆,并提供车辆(驾驶员)的有效证件或驾驶证(驾驶证)、年检证明、养路费、保险单复印件。

2.每5000公里提供日常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故障维修,承担故障车辆的紧急维修。

3.负责处理租赁场所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和车辆维修工作。

4.在甲方提供的车辆维修或保养及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车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的道路通行费、停车费和燃料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遵守一切法律法规,不得唆使甲方司机因匆忙而开快车,或指定车辆停放在不安全区域或国家不允许的区域。

4.不得出借、转租、出售、抵押、转卖或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使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车辆里程表不得拆卸。拆解的,支付总租期规定里程三倍的超过公里的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变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部和外观。乙方违反本条的,应赔偿甲方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损失金额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费用支付

1.每月租金包括:

(1)租赁期内每月车辆租赁费和保险费

(2)司机工资及午餐费

(3)定期维护、年检材料和人工费用

(4)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车辆征收的相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支付一次。每月24日,双方确定当月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开具发票。乙方应在月底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的,按照逾期天数收取当期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三个月的租金21000元。

五、司机的工作时间和膳食

1.司机的工作时间为14小时/天(上午7:00 & mdash;& mdashPM 21: 00),加班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6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补贴司机通讯费100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根据实际加班时间直接与司机结算。

不及物动词车辆保险协议

1.甲方负责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不包括赔偿保险、盗窃保险等。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车辆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维修..

3.如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追回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4.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甲方,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2.如果双方在租赁期内通过友好协商书面同意终止合同,则不承担责任。

3.除上述情况外,在租赁过程中,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立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无需续签合同,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逾期未发出通知的,包括相关租金在内的现行合同内容继续有效,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租赁价格在三年合同续签期间不变。

八.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合同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无锡津南班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信汉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授权代表:

日期:20xx-2-5日期:20xx-2-5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示范第二条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车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和租金

第三条本合同为租车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租车所需的资信证明,并支付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牌照齐全有效的车辆作为补偿。

第四条乙方因生产和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型(手动/自移)汽车。这辆车的发动机号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该车辆需要使用(汽油/柴油)超过_ _ _ _。 具体车辆条件和车载设施见《租赁车辆移交表》。

第五条租赁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允许驾驶类别应当与租赁车辆一致。

第六条合同期限: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租赁期限以天为单位(一天24小时)。 租赁期限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1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至_ _ _ _ _ _。

第7条

1.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 ldquo人民币& rdquo以下简称& ldquo袁& rdquo)& yen_ _ _ _ _ _ _ _元(含税/不含税)。付款方式为_ _ _ _ _ _。

2.租赁期内,乙方使用租赁车辆。 不超过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收费人民币_ _ _ _ _。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风险保证金为&日元;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如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被曝光,将全额无息退还。

第八条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货币为人民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结算。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当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车辆移交

第九条车辆交接应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甲方租赁车辆时,应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车载设施完好,并说明租赁车辆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并认真了解和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负责保持车载设施的良好状态。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和随车凭证,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表》,交接后签字确认。

第四章非法暴露、交通事故与保险

第十一条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暂扣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暴露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或执照遗失,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保险公司索赔的不足部分,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后,应及时向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并积极协助乙方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交强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包括非赔偿险和国家交强险。如乙方需要甲方投保与租赁车辆有关的其他险种,则乙方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负责办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甲方因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租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因承租人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承担车辆实际损失不足1500元(购买后不包括免赔额保险的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额部分、第二年由此增加保费的部分(当年保费的10%);

2车辆加速折旧的,乙方应按事故损失和车辆维修总额的20%赔偿甲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仅适用于事故损失和车辆维修总额超过5000元的情况)。

3承租人因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吸毒等危险驾驶方式给第三方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如车辆被盗或以其他形式丢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因车辆损失和保险公司拒绝/免除赔偿部分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合同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乙方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乙方拖欠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丙方擅自给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及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使用租赁车辆从事其他有损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

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承包车辆的状况和使用情况。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内,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牌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5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租赁车辆。

6.及时回答乙方关于车辆使用和维护的技术问题。

7.负责为北京主城区(五环路)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断层提供救助。

8协助乙方处理租赁期内的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并负责危险车辆的索赔。乙方应向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足的索赔。

9.负责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办理必要的保险。

负责车辆的正常维护和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办理租赁手续时,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乙方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法律后果。

4租赁期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种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时,应在甲方设立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或在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如果由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而导致机器部件故障或损坏,修理费用应由任何一方承担。

5妥善保管车辆的合格证和牌照,定期检查油制动防冻胎压灯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6如果租赁车辆需要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车辆制造商允许的油品。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部件,乙方应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或损坏。

8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车辆给予、转让、转租、抵押或质押,或做出任何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9租赁车辆不得用于下列活动:作为教练、参加比赛、做抗震、抗压等试验,以及进行其他破坏性驾驶或实验;不得用于有利可图的客货运输;它不应使人和物超负荷;不得运输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酒后不得驾车;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租赁车辆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进行其他有损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活动。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延迟超过72小时。

12、如遇紧急故障或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联系。

13配合甲方维修,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14、乙方归还车辆时,应保持车辆的完好和清洁。经检查有划痕、碰撞的,按照维修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因甲方原因,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法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六条第5、6、9、10款的规定,经乙方提示不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第十一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期内剩余的全部租金。收取的款项全部不予退还,并不承担因车辆收取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方或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日元;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七章合同变更、合同终止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保证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25条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担保人:

代表:代表:

电:电:电:

签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长期租车合同范文三甲方(出租方):北京神州租车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对象、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所附补充协议

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2.1出租人应保证租赁车辆状况良好、设备齐全、性能正常,并应提供有效证件,如驾驶证、年检证、养路费、保险单复印件等,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人应负责车辆手册中规定的定期年度检查和定期维护。

2.3出租人负责为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出租人有义务为租赁车辆因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提供免费救援。出租人救助其他过错的,承租人自行承担费用。若车辆经抢救后运行正常,承租人可直接将车辆移交给出租人指定的救助者。如果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汽车租赁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应单独支付场外车费。

2.4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协助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和车辆维修。

2.5出租人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和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人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或查封的,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等费用,租金照常计算。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丢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更换费用,车辆停站期间租金照常计算。承租人应当正确使用车辆,并按时配合车辆操作手册规定的年检和定期保养;否则,应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确定的责任和损失。

3.2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料费、过街费、过街费和停车费。承租人应按租赁车型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在专人监管下将车辆停放在专业停车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保险赔偿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违章、违章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所有人员、财产和罚款,以及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保险赔偿范围内的除外)

3.4由于非出租人原因导致第三方扣押租赁车辆,承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车辆里程表。如有拆除现象,承租人应按总租赁期限规定里程的三倍支付超过公里的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损坏车辆密封标志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设备或拆解更换原车辆设备及零部件,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确定的责任和损失。

四.车辆归还和租赁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车辆及其设备(如有)和各种证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出租人;归还车辆时,车辆状况的确认以《车辆检验单》为准。归还车辆时车辆损坏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人按价赔偿(标准见出租人店铺归还车辆时公布的价格);承租人也可以选择在出租人指定的维修地点维修和完成设备和证件,出租人自车辆及其设备和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人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误,出租人可按日租金的300%收取违约金。

4.3承租人需要续租车辆的,应当在车辆租赁期限届满十五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时,必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人要求办理车辆交接和验车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车辆维护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到出租人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停车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隐瞒车辆的任何异常和损坏,不得自行修理或调整车辆部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扩建损失等)由承租方承担。).

不及物动词车辆保险

6.1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车辆已投保车辆保险。

6.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隐瞒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事故现场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索赔。如因承租方未能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其他损失,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车辆租赁期限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车辆租赁期限终止。保险公司事后拒绝全部或部分理赔的,由承租人承担拒绝理赔的部分,承租人的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终止而丧失。

6.4车辆被盗或报废后,承租人继续租用出租人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和剩余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的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不符合标准,出租人在承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拒绝更换车辆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人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人出借、转租、出售、抵押和转售租赁车辆,从事营利性经营,从事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者使用车辆从事与其功能不符的运输;

7.2.3从事其他损害出租人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如果承租人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延迟一天,应向出租人支付欠款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或累计逾期超过45天,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强行收回车辆,承租人应支付未付金额。

7.4如发生7.1-7.3所述的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支付部分总租金的35%或同期总租金的30%,以较高者为准。

7.5除7.1所述情况外,承租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包括补充协议)(无论车辆是否交付租赁)。否则,承租人应支付合同未支付部分总租金的35%或同期总租金的30%,以较高者为准。

八.不可抗力

8.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或恢复通信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免除责任。遇不可抗力,只与支付义务有关,只能延期支付,不能免除支付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购买地和运输途中发生不可抗力时,适用本条款。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颁布等。)直接导致出租人采购或运营成本的增加,出租人可以合理调整租金,但必须向承租人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端的解决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合同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X.所有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的车辆质量问题以汽车制造商的检验及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的保险赔偿范围是指保险公司的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表、车辆检验表、保险单复印件和承租人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如有不一致或冲突,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承租人:授权代表: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2号嘉靖天成大厦2楼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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