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权示范合同
甲方(卖方):
承包商: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售该房屋(房产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位于葫芦岛市(市)路,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已完全了解甲方出售的房屋,并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作为购房首付款。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分期向甲方支付上述房价款,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支付时抵付房价款。具体付款日期、金额、方式如下。
第四条甲方应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求在房屋实际交付日期前,甲方负责支付与房屋相关的费用(包括水、电、气、暖等)。)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交付的;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清晰。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预约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款项(不含利息)退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毁约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毁约之日起天内将双倍定金和货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或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延期一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不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所订立的补充条款,经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和原则的前提下,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地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