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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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根据《转发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查监督代销银行经营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局近日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银监局对我市代销银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代销银行基本信息一、经营规模小:我市申请营业执照的代销银行有8......

关于我市经营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转发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查监督代销银行经营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局近日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银监局对我市代销银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销银行基本信息

一、经营规模小:我市申请营业执照的代销银行有8家,均为个体工商户,平均注册资本只有16250元,最低注册资本只有2000元。员工总数只有13人,平均每户不到2人,平均营业面积只有23.1平方米,总业务量只有29万元,平均每户只有3.6万元。二、设备简单:所有寄售行一室一桌一电话。第三,程序简单:客户只需填写一张表格,简单注册即可。第四,成本相对较低:代销银行一般收取成交价的4%-8%不等的手续费。第五,业务种类繁多:从针到脑到家电、摩托车等民用产品。

二.代销银行的业务范围和方式

我市代销银行业务范围的第一个说法是代销。第二,二手商品寄售服务。代销是我市代销银行的第一种经营方式:客户将贵重物品拿到代销银行,请代销银行帮助销售,代销银行向他们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服务费。二、直销:客户将商品直接卖给代销银行,代销银行再卖出去赚取差价。三、典当:客户将货物抵押给代销银行,代销银行向客户支付一定金额,客户在一定期限内赎回货物,代销银行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目前我市没有从事动产、有价证券、房屋、汽车的代销银行,但摩托车业务比较常见,主要是由于对动产、有价证券、房屋、汽车的资本金要求增加。

三、代销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法超越典当业务范围的

代销是指货主委托代销银行代为销售,双方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协议,代销银行对货物没有所有权,只有代销期间对货物的管理权,即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代销银行只在商品售出后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典当是指一户将其动产、财产权质押为典当物或者将其不动产作为典当物抵押给典当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典当物,支付典当物利息,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典当物并赎回典当物的行为。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代销银行取消了往年的行政审批手续,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可以经营。国家对寄售业的监管相对宽松。但国家对典当行一直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审批权限在商务部,监管也很严格。目前,由于未能满足典当行的审批要求,我市所有寄售银行均根据客户需求非法从事典当业务,所有寄售银行均已挂& ldquo代码& rdquo& ldquo何时& rdquo& ldquoBet & rdquo等标志,虚假宣传,对货源合法性和委托人身份审查不严,自行简单记载,扰乱典当市场秩序,破坏典当业社会形象,影响合法典当企业经营。

(二)委托银行监管不力

由于代销银行取消了行政审批手续,商业部门对代销银行没有管理权。工商、公安、银行监管等部门虽然有管理职能,但由于寄售银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等各种原因,执法力度不够,导致寄售银行性质不清、市场准入面广、发展无序。

四.委托银行监管及政策建议

(1)明确代销银行,严格区分代销银行和典当行

建议国家出台法律、法规、规范等。与寄售银行和旧货企业有关,或发布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典当行、寄售银行和旧货企业在性质、业务范围、监管部门和处罚等方面的区别,进一步加强对寄售银行的监管,重点提高寄售银行市场准入条件的门槛,特别是营业场所和注册资本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