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政策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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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自去年以来,四川省法院一直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演变及其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已经逐渐显现。经济领域的新问题已初步反映在司法层面。为了积极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我院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小组。课题组组织......

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

自去年以来,四川省法院一直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演变及其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已经逐渐显现。经济领域的新问题已初步反映在司法层面。为了积极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我院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小组。课题组组织省内三级法院和部分企业代表,就法院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进行专题讨论。在此基础上,他们密切关注法院的职能,为法院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首先,金融危机体现在法院工作的主要特点上

(1)经济危机对司法层面的影响已经初步显现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金融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部分增量是符合司法规则的正常反映,而不是金融危机造成的。这主要是由我省的地理位置(内陆省份)、经济结构(外向型经济所占比重相对较小)、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法律决定的。以后上升趋势会更明显。可以预见的是,金融危机的影响将在XX年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体现在司法领域。

(2)涉及的法院和工作区域相对集中

从涉及的法院范围来看,目前大成都经济圈的基层法院比较明显,已经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及金融危机的案件较多,如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等,而中高等法院等市州法院还不明显,已经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及金融危机的案件较少。从所涉及的工作领域来看,已经在民事审判和执行领域得到了清晰的体现,在刑事审判领域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而行政审判领域目前并不明显。

(3)五类病例显著增加

一是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明显增多。此类案件涵盖劳动合同、贷款合同、销售合同和土地使用费等各种纠纷。二是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102.95%,其中群体劳动争议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第三,房地产纠纷大幅增加,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房地产合同案件同比增长78.48%,涵盖建筑、劳动争议、商品房销售、预售等各类纠纷。由于整体经济低迷,房价下跌,出现了购房者按揭失败、开发商拒签、恶意违约、违约等情况。这些纠纷高度敏感,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的连锁反应。第四,贷款纠纷大幅增加。比如XX下半年,成都青羊区法院贷款案件同比增长101.3%,信用卡透支案件同比增长360%。第五,涉及中小企业的传统商业案件大幅增加。XX年票据案件、股东权利案件、证券案件数量分别增长18.75%、65.99%、642.11%。

(4)诉讼保全和执行工作呈现新趋势

XX年,全省法院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明显增多。银行要求收回贷款,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诉讼保全的案例。

二、人民法院在发展服务经济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a)法院本身面临的问题

1.个别法官对法院工作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法官认为金融危机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事情,远离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同时,我们对金融危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认为金融危机对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影响很大,对中国的影响很小或很小。

2.一些法院对如何积极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思考不够。一些法院认为,法院只能被动地受理案件,然后在审判和执行中为企业服务,而不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和经济风险,为经济发展服务。

3.仅仅认定一些企业的业务受损是否真的是金融危机的影响是不够的。在金融危机中,一些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资金短缺,合同履行能力有限。但有些企业与此无关,而是借机恶意毁约、要挟、靠债、逃债。调查表明,在过去的工作中,法院对这种情况没有足够的把握和甄别。

4.法院服务对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困难明显增加。与正常纠纷相比,在金融危机的非正常背景下,涉及金融危机的纠纷面临着更多的突变和不确定性,这明显增加了法院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要求和难度。这就要求法院保持稳定冷静的司法态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及金融危机的纠纷的预测和判断,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的专项调查,确保司法回应的动态有序。

5.司法解决争端的难度、风险和成本增加。在灾后重建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各种纠纷涉及的社会因素、政策因素和法律因素交织在一起,司法的局限性更加突出。单纯依靠司法解决纠纷的难度、风险和成本进一步加大。如果法院不进行彻底的分析和干预,不仅难以有效、顺利地解决纠纷,而且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

6.更难把握判断标准,平衡利益冲突。由于地震和金融危机的介入,司法案件中的社会关系和争议焦点变得更加复杂多样,突出体现在五个方面:共同要求和特殊情况并存;法律问题与社会因素交织在一起;历史原因与形势突变纠缠在一起;正常调节和应急处理错开;程序选择与实体自由裁量权的两难选择。在具体案件中,特别是备受关注的争议案件中,司法裁量权的普遍化与个性化之间的潜在冲突加剧,更难保持统一的判断标准,平衡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