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内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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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会展和航运中心之一。20xx年上海GDP在中国城市排名第一,在亚洲排名第二。上海港的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是沿江的良好国际港口。上海也是中国中国大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位置。今天边肖想谈谈上海的房屋租......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会展和航运中心之一。20xx年上海GDP在中国城市排名第一,在亚洲排名第二。上海港的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是沿江的良好国际港口。上海也是中国中国大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位置。今天边肖想谈谈上海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将其所有或者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的消费者通过定期缴纳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房屋租赁是零星出售房屋使用价值的商品流通方式。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金、期限和违约责任达成协议后,租赁合同成立。边肖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上海市国内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上海市国内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性别:生日:

地址:邮政编码: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国籍:性别:生日:

地址:邮政编码: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销售的国内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方式取得区县土地使用权后,依法投资建设的国内商品房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

“”商品房已依法登记,并已取得产权证(证号。:),可以依法出售。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陆(号)楼地面房(以下简称该房屋)..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可的测绘机构测算,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平方米,公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分摊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建筑结构见合同附件2;装修和设备标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状况见附件三;该房屋相关信息(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的使用约定或相关承诺见合同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

(大写):。

根据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房屋总价是指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

第四条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即年月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部分房款/人民币定金。

(大写):。甲方已向乙方开具发票/收据..

双方确认该房屋剩余房价款/全部房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亲自交给甲方或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甲方收到的上述定金可以冲抵房价。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应立即开具发票。

第五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甲方有权根据逾期应付款向乙方主张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到期日后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日止计算,利息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当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由乙方据实赔偿。

3、 。

第六条乙方采用银行贷款支付房价款的。但如银行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表乙方向甲方付款,仍视为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照以下约定确定房屋交付日期: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本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甲方应在天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天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保证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无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并保证交付该房屋时甲方原设定的抵押已经结清。如该房屋交付后、交付前存在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设定的抵押权尚未解除,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交接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五的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将房屋钥匙移交给乙方..验收交接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表示房屋正式交付。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已付清全部房款,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交房手续的,自约定交房期限后第二天起,视为甲方已正式向乙方交房。该物业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转移给乙方。

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全额房款支付日期晚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交付手续的,甲方有权自约定交付日期起将该房屋转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除不可抗力外,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付房价款向甲方追偿逾期利息。预期利息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终交付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计算,利息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天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已付累计房价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乙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含利息,按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总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甲方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负责房屋保修,自房地产权转让之日起保修两年。

第十三条甲方交付的装修及设备标准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约定标准的,乙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退房或要求甲方赔偿两倍的装修及设备差价。

双方对标准认定发生争议时,应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四条甲方交付的房屋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两年保修期内,除免费维修外,还应赔偿两倍的维修费用;如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生活安全,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转让房屋。

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认定有争议的,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五条物业交付之日前发生但尚未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管理公约约定范围内发生的所有税费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签订本合同时签订的使用公约或相关承诺,乙方应自房屋交接之日起,将房屋交付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管理,并遵守使用公约。

甲方委派房管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管工作,管理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定的新房管企业接管管理。

第十七条甲方出售的房屋仅供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有与物业相关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并自觉遵守物业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十八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分割的。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乙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在上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乙双方办理价格申报和过户申请手续,并办理该房屋的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办理房产证,由甲方承担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委托甲方进行公证、过户、登记和办理产权证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签署相关委托文件。

第二十条乙方取得产权证后,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该房屋。如有上述事实,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相关约定对乙方的受让人、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的受让人、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包含的各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约束。

第二十一条乙方转让、抵押或出租房屋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在签订相关合同和文件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房管企业上述情况。房屋转让时,在房管企业收到上述通知前,乙方仍应负责该房屋的管理费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房产过户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到房管企业办理管理费结算及相关管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与该物业的出售及法律手续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物业过户费、登记费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均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支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事宜,双方将订立补充条款或变更协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和变更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和变更协议中的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并愿意按照本合同严格履行。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要求赔偿。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适用房屋所在地法律,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解决(不包括未选择的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不履行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甲、乙双方的债务,另一方可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粘贴线)(盖章处)

附件二(略)

建筑结构、装饰和设备标准(粘贴线)(接缝处加盖印章)

附件三(略)

土地使用权状况(粘贴线)(盖章处)

附件四(略)

相关资料(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粘贴线)(接缝处盖章)

附件五(略)

使用公约或相关承诺的补充条款(粘贴行)(盖章处)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代表/代理: ()代表/代理:

标志:标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