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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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确立了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方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省委书记李源潮指出,注重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多做温暖人心的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

坚持以人为本 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

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确立了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方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省委书记李源潮指出,注重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多做温暖人心的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协调改革与发展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人民内部矛盾的类型、成因和特点分析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经济运行现状来看,发展潜力明显增强,快速发展的条件基本具备。稳定是发展和改革的基本保证。没有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什么都谈不上。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就必须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新区成立以来的信访统计,我区群众走访307批5290人,99批2490人,全省21批643人。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群众访谈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职工经济补偿、被征地农民安置就业、经济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体职工就业再就业、法院判决执行等方面;破产企业职工的重组、改制和基本生活保障;基层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以及历史问题等等。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表现为多种形式,其中最突出、最激烈的形式是群体性事件,表现出五个以上特点:第一,发生次数多、复杂。导致矛盾纠纷的因素越来越多,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复杂,矛盾纠纷触及的层面越来越深,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第二,系列行为多,有延展性。表现在:同一因素或性质引起的矛盾纠纷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处理不慎容易引起共鸣,从而引发群体性、区域性事件。第三,重复上访多,重复。有的人抱着大闹小闹不闹不解决的心态。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特别是个别案件的重复走访和纠缠走访,严重影响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第四,凶的方式很多,比较犀利。一些冲突和纠纷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往往会采取过激行为,堵桥堵路堵门,甚至极少数人甚至威胁自杀,造成严重后果和严重的社会影响。第五,有很多预谋的计划和对抗。随着公民组织维权意识的增强,维权手段也在不断更新。群体性和区域性的冲突和纠纷往往有组织者和骨干,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从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干部不注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有的领导干部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参加接待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无所知;有些干部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必要素质,思想上也很粗心。他们不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处理,以小见大。有的基层干部形象差,群众不信任,直接影响干群关系;一些干部接待群众时,态度傲慢、随意,缺乏责任感,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第二,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的机制不完善,方法不适合。目前,基层组织建设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运转不正常,效率低下。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受到宗族、帮派、宗教势力的干扰,无法形成领导核心,难以适应团结领导群众、维护政治稳定的要求。第三,部分人的合理利益没有得到妥善落实。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因政策法规不配套、执行标准不统一等原因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第四,少数人对政府有抵触情绪。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出于个人原因,有组织地煽动和操纵,利用宗族势力和家族势力向政府施压,从而将群体利益冲突激化为群体性事件。五是少数村民主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特别是财务管理混乱,不公开,引起群众不满和矛盾。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应把握的原则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疏而不可破、解而不可解、不可逆转的原则,坚持区别性质、注重策略、抓住机遇、严格执法、沉着稳健的基本要求。根据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应把握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战略上讲,要强调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容忍度的统一。在制定改革方案和实施重大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某些人的利益造成的暂时损害,尽量避免和减少这种损害。在具体工作中,要定期全面排查隐患,逐一解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敏感区域和关键人员。2.争取主动。一旦发现~苗头,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赶赴一线做好疏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平复局面,防止个别问题分组,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3.关心群众利益的原则。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关心群众疾苦,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首要环节。一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高度重视。不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只能通过拖、哄、压、甚至放手来激化矛盾,即使哄群众冷静一段时间,以后也会爆发。4.教育指导原则。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帮助群众认识到改革中一些困难的必然性和暂时性,引导群众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度难关。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发生群体性事件,都不应该把群众当成对立面。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和政策,消除群众的对立情绪,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5.民主和法制原则。扩大基层民主,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依法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大力推进农村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对于群体性事件,必须坚持民主方法、说服教育方法,慎用警力。即使有一些过激行为,也不能简单地用强制手段来制服群众。

多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法律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同时,要依法坚决打击极少数群体性事件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三.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策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要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统一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承受能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为官、富民、稳定。战略上以发展为目标,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战术上,要始终把稳定放在首位,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不稳定因素,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突出位置,统筹兼顾。要积极制定鼓励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扩大低门槛、低投入、大容量的社区公益性岗位,重点发展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再就业优惠政策覆盖面。全面落实就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减税免税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内容和形式创新,大力发展小企业和各种非正规就业。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就业,鼓励企业招用下岗职工。采取特殊救助政策,缓解弱势群体和社会保障对象的困难。完善和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老失业保险制度,切实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规范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程序,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缴纳。要加大对就业、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支持。要继续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帮助贫困户制度,加大对困难职工和农民的扶贫力度。(2)完善基层民主,密切干群关系,改善干群关系,要加强基层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决不允许简单的工作方法和粗暴的作风伤害人民感情,切实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与群众的亲和力。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教育,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让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重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解决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实现农民负担制度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发放监管卡和专用收据,公布负担数量和征收方式,开展审计监督和执法检查。所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村级财务管理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确保他们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3)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依法调解和情感化解是我区大调解机制的生命力所在。要大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普遍建立镇街、机关、村(居)、百人以上企业、村民小组、农民等六级调解组织。在所有城镇和街道建立真正覆盖整个地区的各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定期调查机制,继续坚持领导日常信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跟踪督办制度和及时协调办公制度。基层调解组织要立足基层,坚持原则,依法调解,最大限度地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内部矛盾的自我消化能力,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引发治安、刑事案件。区、镇、街道调解中心要充分发挥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依法调解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对历史遗留案件的重复走访和纠缠走访,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各区政法部门要以解决与法律相关的矛盾纠纷为己任,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有效解决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要加强对各级调解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开展群众工作、调查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努力使大量矛盾和纠纷在萌芽和初期得到发现、钝化和解决。(四)创新思想工作方法,用情感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给群众以存疑感,摆正他们的情绪。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下岗分流、再就业、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要引导群众客观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全面看待改革,既看到改革的光明前景,又看到改革的艰巨复杂,克服改革的恐惧和被动应对心态,转变就业观念,增强信心。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上,做好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按层次办事的意识,特别是可能给部分群体利益带来损失的事件。还需要向群众公开实施的依据、目的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通过透明寻求公平正义,通过公开寻求理解和支持。时效性方面,要抓住机遇,宣传政策体系。政府每次做出重大决策或开展重大活动时,都要注意活动前和活动中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活动的意义,正确掌握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实现个人目标的方式,让居民心里明白,知道了什么就不会再有不满,即使一时想不明白,也能做点工作。第三,在载体上,通过报纸、电视、通知等大众化方式,直接向群众宣传。带村到户,召开相关人员会议,面对面向群众传达政府政策,倾听群众声音,做好调解工作。4.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的领导,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事业兴衰和政权存亡的重大问题。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必须明确,党政最高领导是处理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坚持领导干部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把及时现场处理事件作为党政领导和主管领导的纪律,形成制度,始终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建立健全维稳领导制度,定期召开维稳工作情况分析会,准确把握维稳工作特点,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和单位维稳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维稳机制。要把预防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作为领导工作的绩效评价

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对地方、群体性事件频发的部门和单位、纪检、组织和人事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因部门和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要严肃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