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资产清查报告[优秀]

发布时间:
内容摘要:根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组织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自检。主要是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目和财产检查。以下是关于国有公司资产清查的报告。欢迎阅读!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方案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查明行政事业单位& ldquo家庭& rdquo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关系,提高国......

国有公司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优秀】根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组织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自检。主要是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目和财产检查。以下是关于国有公司资产清查的报告。欢迎阅读!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方案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查明行政事业单位& ldquo家庭& rdquo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关系,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范围

2019年6月31日前,经市、区、县组织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单位、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用财政支付和拨付资金的社区组织,纳入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范围。行政事业单位办的企业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与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盘点的目标

(a)全面了解行政机构;家庭& rdquo。通过清查,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预算和财务提供真实数据,为产权登记奠定基础。

(二)查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清查,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清理出的问题进行重新核实,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全面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编制和审计范围,将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相关环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GB/t 14885 & mdash;2019年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要求,实现固定资产重分类,完成新旧国家标准代码转换,保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为预算编制和资产日常管理提供准确、详细、动态的信息支持。

三.资产库存的基准日期

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19年xx月31日。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职责

根据& other统一的方针、方法、步骤、要求和分级管理& rdquo原则上,由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所属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组织具体实施。

(一)市、区、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的组成

成立市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市财政局杨晓超分局

龙为组长,副巡视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的主管局长组成。市资产清查办公室下设。

各区县可参照市级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地区的资产清查工作。

2.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国家和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本地区资产清查的总体工作计划。

(2)研究处理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3)确认当地资产清查结果,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二)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及其职责

1.办公室的组成

市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和相关办公人员组成。(见附件2)。各区县要因地制宜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地区的资产清查工作。

2.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计划,并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批。

(2)组织、指导和检查本地区的资产清查工作。

(3)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的政策咨询和答疑。将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清查领导小组报告。

(4)审核当地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

亏损和基金亏损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相关政策和会计制度进行筛选,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5)负责审批本区域资产盘点结果。

(6)负责汇总撰写本地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职责

根据《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资产清查工作规划》的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1.主管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机构的职责

(1)根据资产清查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资产清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组织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自查,并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审计,为审计和经济鉴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线索。

(4)编写本部门的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审核汇总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报当地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批。

(6)根据当地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准的结果进行会计处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组织本单位自查。

(3)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为经济鉴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线索。

(4)编写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送主管部门。

(5)根据当地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准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负责整理资产清查工作资料,建立资产清查档案。

动词 (verb的缩写)资产清单的内容

(一)清理基本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应当对列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所属单位数量、人员编制和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盘点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公司数量、公司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人员结构等。

(2)清算账户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全面检查和清理各类库存现金、各类银行账户、证券、资金往来、会计科目等基本财务状况。

(3)财产检查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全面清理、清查和核实各类资产。根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对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和坏账进行分类,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4)损失和溢出的识别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清理相关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损失证明。

(5)资产核实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应当在损失和溢漏认定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批。

(6)制度完善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不及物动词资产盘点的基础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机构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2.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3.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

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销户存放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七、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资产盘点将于2019年3月1日开始实施,预计将于2019年6月底完成。子单位自查、财务审计、清产核资。

(1)单位自查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底)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资产清查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和资产进行全面自查;调整自查中发现的会计差错;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资产清查政策,结合相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清理后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损失提出处理意见;准备资产盘点报告;写自检报告。

(2)财务审计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5日),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提出资产盘亏和资金损失处理意见。

(3)在清产核资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6月底),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和批复。

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根据资产清查批准文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立经批准的审计账目和资产清查档案。

八、资产盘点要求

(一)市、区县财政部门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的有关规定,力求全面、深入、不重,并与实际账目相符;认真了解& ldquo家庭& rdquo确保资产盘点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得隐瞒或虚报。

(四)社会中介机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料,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财务检查,出具核查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

(五)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总结资产清查中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装订各种资产清查工作底稿和原始证明材料,按规定归档,妥善保管。

九.补充规定

(1)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