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资产清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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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资产盘点应按照& ldquo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 rdquo总务处负责按照所辖范围和职责组织各部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后,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以后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保障。以下为乡镇卫生院资产清查报告全文;2019年医疗机构资产盘点报告为了规范......

乡镇卫生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盘点应按照& ldquo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 rdquo总务处负责按照所辖范围和职责组织各部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后,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以后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保障。以下为乡镇卫生院资产清查报告全文;

2019年医疗机构资产盘点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资产管理,落实山西省财政厅会计监督检查组和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大型医院检查组的检查和巡视整改意见,全面摸清医院财力,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完善管理体系,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全面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院近日决定对医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资产盘点以20xx年9月30日为基础,实际盘点日期为20xx年11月30日。库存范围包括所有部门,如临床、医疗、党群、行政和后勤,以及没有独立部门但有单独收支的部门、办事处和机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检查和制度完善。具体分为八个环节:准备、宣传动员、部门自查、报告上报、查账查实、审计中介机构、账务处理、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时间安排分为宣传动员、技术培训、部门自查及数字上报、审核核实、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总结、整改、完善制度六个阶段,整个工作将于2019年3月31日结束。

为确保清查工作按时、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医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

附件: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计划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计划

为了有效规范和加强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了解家庭背景,提供决策依据。全面清查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用、闲置、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和举办经济实体等情况。,进一步真实、完整地了解国有资产状况,为资产确认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推进资产分类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规范资产管理,实现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资产动态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规范化、实时化和动态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产登记核算制度,禁止表外资产的存在,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实物一致,固定资产明细账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一致。

(3)加强源头控制,实现& ldquo三种组合& rdquo。做好资产配置,加强财务管理,设置好准入门槛,实现科学精细化资产管理,建立& ldquo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rdquo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创造条件,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益分配秩序。

(四)整合国有资源,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支持和推进县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提高运营效率。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不同条件的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让一个乡镇画出资产示意图,其中要标注闲置资产;闲置资产应至少提供一张照片和一份说明材料。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五)完善责任制,实现长效管理。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包括所有独立财务核算的下属单位)应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责任制。同时,加强对分配、使用、处置和收入的监督,建& ldquo产权清晰、分配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入统一管理、监管有力& rdquo基于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

二.库存的基准日期和范围

(a)库存的基准日期。

以2019年10月31日为盘点基准日。

(二)清查的范围。

1、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垂直管理单位)。

2.行政单位所属的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机构、事业单位设立的各类企业。

3.县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企业)。

4、重点清查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各级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

三.存货的基础和内容

(一)资产清查的依据。

1.支票账户的基础。根据2019年10月31日反映的各单位财务决算。

2.表外库存的基础。根据该单位的现场盘存申报、社会报告和工作组的核实。

(二)资产清查的内容。

全面清理核实全县所有资产。主要库存:1。房屋和结构、土地和公共基础设施;2.通用设备;3.特种设备;4.家具、用具、配件和动植物;5.文物和展品;6.书籍和档案。

四.盘点的方法和步骤

(a)盘存方法。

根据& other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 rdquo原则,采取实物盘点与会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按下属系统进行。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和登记,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自身资产的全貌和实际情况。

1、各部门、各单位在资产清查报告的同时,要组织好下属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清查总结报告工作。

2.县法院、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计委、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要组织法院、学校、派出所、司法厅、财务室、维修站、水利站、卫生所、技术服务站、土地管理站等驻镇(街道)下属单位和分单位,做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3、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等企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本单位、直属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厂矿站的资产清查和汇总上报工作。属于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盘点表应当单独汇总,不得与主管部门的盘点表合并。

4、乡镇(区)要做好机关和部门、街道和附属经济实体等单位的资产清查和表汇总上报工作。

5.各融资平台公司要做好本单位及子公司的资产清查和表格汇总上报工作。县改制办应做好改制企业(厂矿企业)遗留资产的清查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盘点步骤。

1.准备动员(10月20日至10月31日)。

组织召开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清查的具体工作。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成立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下载制作相关表格和报告,将本单位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文件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国资办)备案。(联系人:路宏,电话:0552-8216929,8216911,电子邮件:2502315893 @ qq.com)

2、自查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从县财政局网站& ldquo下载区域& rdquo或者从国资办QQ群下载资产盘点表,认真进行自查和报表汇总;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所有应记入本单位财务账户的资产,都应记入财务账户,然后如实申报清册表所列内容。自查完成后,各单位应认真审查自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表连同电子表格及说明材料一并报送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县国资办)业务指导办公室;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上报。2019年12月和2019年10月的资产负债表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含电子版),报送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

各乡(区)资产平面图和闲置资产照片及说明由各乡(区)财务总监(副总监)和乡镇建院院长共同完成,并与资产清查汇总表同时上报。

3.审核和评审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从12月11日开始,县政府安排三个核实工作组及时对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核实实物资产、资产账户、资产清查数据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否一致,核实国有资产是否有隐瞒、遗漏或隐瞒,核实资产收益是否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rdquo管理等。对不及时上报或汇总质量不高的单位,要进行现场监督和推广。核查人员应在《单位盘点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核查责任。

4.整改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5日)。

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清产核资结果,按审批权限调整财务账目,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资产卡片;根据资产处置程序,经批准后调整公司财务账户,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ldquo资产处置& rdquo模块进行处置,以实现账对账和账卡的一致性;针对库存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汇总资产清查结果,并向县政府形成报告。

5.法规制定阶段(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1月31日)。

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盘活现有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真正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制定和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的制度和方法,加强监管。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结构

为保证县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首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国有资产工作负责人、资产经理等人员为成员的领导组织,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a)精心组织和全面启动。各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认真部署,明确任务和责任到人,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密切配合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工作;全面落实清查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安排所需车辆,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不走过场。保证库存质量,对外投资、内部管理、资产租赁、抵押担保等事宜。这些年形成的,要逐项调查,真实反映。要全面清查、清查国有资产,逐一核对相关账目。

(三)严格纪律,依法办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隐瞒、遗漏或隐瞒国有资产。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产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及时协调,加强监管。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工作进展,积极配合核查工作。业务指导处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导促进处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国有资产清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国有资产清查中组织良好、素质高、成绩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七、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的集体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并同步推进。

八、本程序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