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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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人,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犯罪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有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两到三年。从我院近几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人,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犯罪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有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两到三年。从我院近几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从1997年到1999年现行刑法颁布实施,每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8-9起,最小的16岁,主要涉及盗窃、寻衅滋事。在XX,结案的青少年案件数量几乎翻了一番,达到15起。这两年,也就是XX年和XX年,每年审结此类案件近30起,犯罪低龄化现象更加明显。14岁以上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很多,涉及的类型更广。涉毒案件出现并大幅增加,甚至出现了强奸幼女、投毒等严重刑事犯罪。近几年来,95%以上的被告都是初中以下学历,很多只是小学学历,而高中以上学历的很少,即使有,也主要是高中生。从涉及的犯罪来看,盗窃是一个涉及城乡未成年人的高发案件,涉毒、斗殴、寻衅滋事是城镇无业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而强奸幼女、投毒等基本发生在农村未成年人身上。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来看,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家庭管教条件有限,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很多都是贫困家庭。从这组数字中不难看出,未成年人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待业青年多,甚至在校学生多;第二,有十六七岁以上;第三,初中学历层次多;第四,家庭经济状况差很多。这种现象与全国的普遍现象是一致的,在飙升的数字背后,也显示了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性。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探索青少年时期的年龄特征及其与犯罪的关系,对于预防和惩治青少年犯罪,教育和改造青少年罪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未成年人,按心理学划分,是指从青春期到青春期的时期,也就是从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不难:1。很多未成年人处于“心理断奶期”,也就是所谓的“情绪风暴期”。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要么只是处于青春发育期,大脑发育不完善,学到的都是书本知识。对于很多社会现象,他们不知道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无论是受法律保护还是违法,都很难分清是非。一旦失控,很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甚至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或者是因为身体的功能已经基本成熟,独立意识大大增强,试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人生、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设计有自己的见解,而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失败时容易气馁,甚至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走上了报复和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被告人林曾是东北某中专学校的学生,但因其错误被学校开除。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回家后,他四处漂泊,并于1999年开始偷窃。然而,犯罪后,他感到深深的罪恶感,于是去南京接受心理治疗。在心理医生的劝说和陪同下,他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XX年1月被减刑提前释放后,有了改过自新的打算。但是,当他看到母亲从不肯带他走的亲戚那里哭着回来的时候,他想在这个承包商的老板亲戚那里得到一份简单工作的愿望破灭了,他深受伤害,绝望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很快,他又伸出了罪恶的手。仅仅一年时间,他就作案52起,盗走货物价值12.3万余元,基本上被他挥霍一空。在法庭上,他似乎异常冷静,但他对自己的分析却很深刻:“我对社会和家庭都有罪。每次偷东西的时候都会深感愧疚,却控制不住自己。于是我就用偷来的钱喝酒,天天在饭店吃饭。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只要能陪我喝酒,我就犒劳自己麻醉自己。”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的每个人都感到一种深深的压抑,他们一边谈论着同一个话题,一边深深地感到自己的罪过是不可饶恕的。如果他的亲人能帮他一把,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他更多的机会,如果他更强大,他就能摆脱过去,重新走上人生的道路。2.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沃土。拜金主义思潮、“赌与赌”现象、收入差距扩大、社会财富两极分化,促使部分未成年人将“不劳而获”的观念合理化,错误地将犯罪视为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途径。也有一些未成年人在学业上一事无成,对自己的未来感到不确定,目光过于短浅。他们不愿意在社会的大市场中找到自己的定位,不愿意寻求生存的手段和技能,于是终日沉迷于网吧和游戏厅。久而久之,当父母出面制止,然后断绝经济来源时,违法犯罪就成了他们赚钱的首选。被告尹某某以全镇第一的成绩考入省重点高中。进入一中后,城里的很多事情让他很好奇。从此,他爱上了网吧和游戏厅。从逃学开始,到后来的偷窃,越走越远,最后被法律制裁,毁了他美好的前程。3.家庭教育不完善、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言行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结构的不适应,父母不良言行的影响,教育方式的不当,都有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被告李某某生活在离异家庭,其父因犯罪被判刑三次。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他也犯了盗窃罪,受到了刑事处罚。4.学校教育重智轻德,忽视德育,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成绩差的学生管理不力。特别是一些学校缺乏法制教育,导致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极其薄弱和差,他们对法律知之甚少,甚至不了解法律。在犯罪过程中很难控制自己,也很难考虑自己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审理被告人宁某(16岁)强奸幼女案时,宁某当庭为自己辩护,称自己与被害人的性行为是早恋中的越轨行为,是双方自愿的。他不明白,和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在中国也是犯罪行为,这足以说明被告在法律上的无知。从以上原因,不难看出未成年人犯罪既有个人原因,也有家庭和学校原因

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应该从这些方面寻找突破口,甚至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作用。首先,从家庭和父母的角度来说,对孩子有爱是不够的,缺爱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良少年往往在两种家庭环境中成长,一种是过度放纵,一种是疏于管教,无人管。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长大,对孩子来说都是不幸的。前者容易养成固执、任性、傲慢的性格,后者容易养成自由、迟钝的习惯。真爱需要呵护,需要亲情,需要安慰,也需要管理,需要教育,需要约束。只有每个家庭都真正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才能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有用的人才,少一些不良少年。其次,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和制度,考虑12年义务教育。在目前的九年义务教育体制下,大量未成年人过早进入社会,这些人一般在十五六岁之间。这个时代是学习知识,成长,开始自己观察社会的黄金时代。这是一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尝试的时代,也是一个可塑性强,自律性差的时代。这个时候,让他们把工作做坏,告诉他留在家里,初中辍学只能参加简单的劳动,得到简单的社会奖励。而精神生活的成本,即为精神满足而浪费的生活手段,与文化消费成反比。只有吃喝玩乐才能满足学历这么低的初中毕业生,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就是劳动收入低和生活消费欲望高的矛盾。在这种矛盾的情况下,当孩子自制力不强,没有受到家庭的严格管教时,很容易走弯路。从司法实践中可以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犯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这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也说明了实施12年义务教育的紧迫性。近几年国家可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逐年扩大招生规模,这必须从教育下一代的角度考虑。实施12年义务教育也不是不可能。当然,无论是目前的9年义务教育,还是预期的12年义务教育,归根到底还是需要在学校教育中实施,这就要求每一所学校,无论是普通中学还是重点中学,在把握学生文化学习的同时,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从而增强孩子的是非观念和法制观念,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对于表现不好、犯错的学生,要以教育为主,帮助为主,不能动辄采取惩罚、开除等草率的方法,以免学生自暴自弃,对自己产生消极的态度和逆反心理,避免自己在不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其次,社会要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应有的责任。首先,要加大净化社会环境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黄色赌毒”,严格监管网吧和游戏室,防止未成年人染指和污染。其次,要努力提供就业机会,让社会上闲散的未成年人(这里当然指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安置。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尤其是低学历的未成年人。虽然有些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定位自己,鄙视简单的社会劳动,但客观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获得就业机会,即使他们从事的是简单的社会劳动。应该说,很多未成年人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养家糊口。只要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失去社会约束的人重新受到约束,看到生活的希望,树立生活的信心,那么青少年犯罪逐年上升的趋势就能得到有效遏制。最后,司法机关应转变执法观念,在未成年人犯罪执法过程中真正落实教育救助政策。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警校联络员和青少年维权岗开展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这些方法往往是针对在校学生,而不是少数过早进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往往处于法制教育的盲区。正是这部分人才是容易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主体群体。因此,这需要司法机关的法制教育在更加务实和广泛的层面上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要体现教育救国的方针。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是否初犯应作为一个重要的情节。因为,就少年犯而言,他们既是受害者,也是受害者,大多数都有改过自新的愿望。尤其是司法机关介入后,更是给自己和家人敲响了警钟。推一只手可能会越推越深,拉一只手可能会迷路。所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公安机关,不能送劳动教养的不能送劳动教养,不能抓的尽量不要抓;就检察机关而言,可以尽量不起诉;在审判工作中,法院要尽量对有缓刑条件的人适用缓刑。这样做,既能体现法律政策的宽大,又能对未成年人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能避免未成年人进入~、看守所、监狱后更深层次的感染,对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