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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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三年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始终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从改革试点、制度建设、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等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并初步实现& ldquo有一种方法可以提高& rdquo,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

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调研

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年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始终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从改革试点、制度建设、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等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并初步实现& ldquo有一种方法可以提高& rdquo,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亲自带队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研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省人大副主任王永明多次询问NPC代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议的答复和处理情况。副省长王建满深入全省大部分市县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农村公路养护现状,积极协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省、市、县政府也十分重视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大多数市县都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体系作为为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地方公路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我部主任郭剑彪和我多次带队深入县、乡、村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及时与财政部、人事部、法制办、农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重点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问题。

为了加快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省政府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交通部参加了小组。嘉兴市、海宁市、诸暨市、浦江县、淳安县、温岭市、泰顺县入选省级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各试点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尝试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全省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示范作用。

(2)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法规建设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制度保障。12月XX日,第十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改了《浙江省公路管理条例》中关于村道管理的规定,使村道管理可以依法进行。1月XX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7月XX日,省政府发布了《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上述三部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使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法律法规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此外,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导和标准建设,受交通部委托,我厅承担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手册》的编制工作,现已正式出版。

(3)维修责任主体基本明确

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基本前提。农村公路管理明确纳入各级政府职责,各级政府实行统一领导。根据& other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尽责& rdquo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主要责任者。87个县级政府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基本走上正常运行轨道。1200多个乡镇政府基本承担了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为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解决问题,提出建议。从全省情况来看,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确实做到了& ldquo政府主体、交通主力、部门参与、分级负责、群体管理、群体支持& rdquo形势良好,有效促进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以政府投资为基础的维修资金筹集渠道已基本建立

资金保障是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关键。为了充分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财政部和我部共同测算了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了政府财政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标准。根据& other县乡自筹,省市补助& rdquo在此原则基础上,初步建立了由省、市、县财政投入、养路费等资金组成的农村公路养护多渠道融资机制。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标准为县道5000元、乡道4000元、村道XX元,农村公路大中修补助标准为县道1.5万元、乡道8000元、村道1500元。以上两项为县道XX元。该标准高于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XX]49号)规定的补贴标准,在全国也处于较高水平。

(5)初步建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运营机制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营机制是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途径。根据我省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初步建立了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大多数县(市、区)都建立了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养护,乡道由乡镇、村级组织养护的养护管理模式。

特别是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方面,各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建立了个体承包养护、统一养护等灵活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比如经济发达地区的海宁市,采用由乡镇组建的相对固定的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实行统一养护。江山市、浦江县等欠发达地区符合& ldquo行业指导、村务公开、村民自治、政府补贴;村委会本着“个体分段养护”的原则,将村道分段(一般为4 ~ 7 km)承包给村民进行个体养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农村公路养护进入良性循环

及时合理的修复工程是改善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的主要手段。我办从XX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公路进行大中修工程。各地基本可以遵循& ldquo规范程序,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质量第一;加强农村公路修复项目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开展养护作业,努力确保全省农村公路修复项目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XX年,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实施里程为3200公里,省级补充资金超过6亿元。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现状;很难到达那里。:

(一)配套资金到位困难

在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过程中,部分县(市、区)对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认识不足,过度依赖省级补助资金,片面强调地方财政困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单一,配套设施困难,投入不足,地区差异扩大。少数县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远远达不到最低养护需求。

(2)机构人员难以到位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快速增长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管理者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将农村公路管理责任纳入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管理等方面遇到了很大困难。特别是农村公路的应急救援、公路产权的维护和养护资金的管理,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是很难实施的。因此,乡镇政府应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承担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三、下一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必须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虽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困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和难点依然存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经过深入调查和认真分析,下一步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任务。

(1)明确县级政府的维护主体责任

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方面的职责和权利。这个定义可以概括为& ldquo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尽责& rdquo基于。根据上述制度,首先可以实现统一管理,明确政府作为领导主体,将不同行政级别的公路纳入交通部门的行业管理范围,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公路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二元结构。第二,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这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即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应该放在县级政府一级。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纳入县级政府领导下的县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范畴,其中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农村公路。

各地各单位要正确认识& ldquo优先考虑县& rdquo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勇于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出发,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协助县级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的突出问题。

(2)有效保证维修资金的投入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核心在于政策,关键在于资金。在近年来大规模开展的农村康庄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政府想尽一切办法挖掘融资潜力,形成了一个多渠道的融资机制,上级政府补一点,地方政府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捐一点。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有效、成功的施工经验,但不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首先,农民兄弟为康庄工程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劳动力,增加农民群众负担是不合理的;其次,农民兄弟的社会捐赠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一次性筹集资金是可以的,但是维护需要长期投入,每年筹集资金都很困难。

因此,应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路养护费,包括部分汽车养护费和全部拖拉机(摩托车)养护费;第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型修理项目;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这些条例规定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两种渠道,并规定了两种资金的不同用途。特别是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增加财政资金的规定,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有责任,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资不足的突出问题,开辟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新渠道。

(3)真正落实基层机构人员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内部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关于乡镇农村公路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经过深入调查,我办认为,要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发展,有必要明确农村公路的管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首先是法规和政策,《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ldquo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由县政府确定;。二是乡镇管理的农村公路里程长,任务重,没有专门机构很难实施有效管理。据统计,每个乡镇农村公路平均里程60公里,每年财政养护资金约30-50万元。第三,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设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使得其不可能采取市场化的养护管理模式,只能采取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公共使用的运营模式。特别是农村公路的应急救援、公路产权的维护和养护资金的管理,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是很难实施的。因此,乡镇政府应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承担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由于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是县级政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和人事部门的意见,我们没有对乡镇养护管理机构的设置形式作出统一的硬性规定,只规定了& ldquo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由县政府确定;一、各乡镇可单独设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如海宁),也可与现有机构合署办公,不应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但是,每个乡镇必须确定一名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领导,必须落实一批专门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确保一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发展。

四、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相关配套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除了抓住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机构人员等主要矛盾外,还要协调全面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1)有效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切实做好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乡村公路的路政许可和路政处罚工作。各地要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一线管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托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和农村共同管理相结合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规范和引导村民做好爱路护路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计划管理

各地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计划,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省级补助资金的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市县(市、区)安排的补助拨款数。各地在制定具体规划时,要根据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因素,统筹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和验收,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3)建立检查评估机制

市、县(市、区)应当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围,并进行目标考核。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检查,可以与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同时进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情况的检查。乡镇、村应当每月组织对保管养护路段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公路进行较好养护管理的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对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不善导致路况下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4)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要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必须建立系统、全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各地都要跟着& ldquo六个一& rdquo总体要求是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内部数据管理,具体包括:

一个政策:市、县(市、区)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制:由县级交通、财政部门制定& ldquo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rdquo;

一个标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制定& ldquo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评估标准& rdquo;

一个责任:乡镇制定& ldquo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责任;;

村规民约:由乡镇或村级组织制定。农村公路管理与村规民约保护:,或者在现有的村规民约中加入爱护道路的内容;

一套内部业务台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建立所管理路段的养护内部业务台账(包括所管理路段的基本信息、工程技术资料、道路信息、检验记录、生产记录、考核记录等。).

(5)做好技术培训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对乡镇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政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治理、内部数据管理、路政管理等。

(6)积极开展农村道路文明创建

今年,省公路局在江山市万窑线、桐庐县劳芬线、苍南县金龙线等农村公路开展了文明创建试点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公路行业文明创建,促进农村公路路况质量、道路外观、景观绿化、安全保障、配套设施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各级交通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以县乡公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文明创建,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文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