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农村普法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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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导言调查的目的是详细分析易县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和特点,农村人民对法律的看法,遇到法律纠纷时采取的方法以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并对易县农村法律的教育和普及提出有效的建议。调查时间:调查对象:调查方法:本调查报告主要采用走访调查的方法,辅以其他调查方法。二、调查内容通过对易县六龙......

义县农村普法状况社会调查报告

一.导言

调查的目的是详细分析易县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和特点,农村人民对法律的看法,遇到法律纠纷时采取的方法以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并对易县农村法律的教育和普及提出有效的建议。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方法:本调查报告主要采用走访调查的方法,辅以其他调查方法。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易县六龙台镇的走访和调查,我发现农民关心的法律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a)土地征用补偿。征地补偿之所以会成为易县农村居民的首要法律问题,经过调查,我知道这是因为易县正在大力开展招商活动,导致政府需要征地,这必然会带来补偿,补偿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法律纠纷必然有深刻的社会因素,但法律纠纷的成因复杂,涉及的当事人无非是政府和当地村民。我觉得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补偿价格谈判不一致,政府支付的补偿少,让村民无法接受,或者村民要求太高,让政府无法接受;二是征收的土地面积与协商不符。双方对征地面积大小有矛盾,出现纠纷不足为奇;第三,被征地农民安置和协商不一致,主动权在政府。村民很少参与规划,只能被动接受政府的规划方案。

(二)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个问题在本次调查中占第二位。从此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很不尽如人意。毕竟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时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原因而言,商家对消费者权益重视不够,没有树立诚信交易的理念,目光短浅。其次,消费者维权途径不多。消费者协会毕竟属于非政府组织,只能起到监管的作用,无力解决复杂的问题和严重的矛盾。第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本高,一般成本包括路费、误工费、时间费等。如果采用仲裁和诉讼,成本会更大。因此,消费者权益问题成为易县农村居民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之一。

(三)劳动合同纠纷。这个问题在本次调查中占据第三位,说明易县农民工就业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当面对就业单位时,农民工也是弱势群体。劳动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不够,不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维权成本也很大,政府对农民工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大。

此外,还有许多与婚姻和邻里关系有关的法律问题。

三.调查的结果

通过对调查所得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目前易县农村普法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农民自我管理能力得到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方式改变,流动速度加快,给法制集中宣传教育带来困难。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村庄,法制宣传仅限于村部的一两个宣传栏。有多少村民经常去村部看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这种法制宣传是表面的,但农民自己无法接受教育来应付上级的检查。死角”。

第二,个别村的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不够了解。农村工作复杂多样,硬性指标多,软性指标多。法制宣传,对于一些村干部来说,是一件很容易糊弄的事情,因为它没有其他工作那么看得见摸得着。所以,组织群众,宣传党的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停留在总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时,走弯路,笼统地理解问题,笼统地分析问题,笼统地解决问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一些村干部甚至法律意识薄弱,导致许多村民超越村委会层面,直接向乡镇政府上访,严重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缺乏法制宣传的物质条件。易县有些村集体经济差,甚至负债累累。开展法制宣传,不能光说。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普法经费支持不了,宣传用书短缺,宣传设备落后。这些都是制约农村法制宣传的客观原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普法人员做不到,一定程度上农村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大大降低。

第四,一些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的出现,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普法宣传:

第一,整合资源,提高宣传效果。融科技、文化、法律于一体的“三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辅以文字、图片、漫画等。开展趣味化、生活化的法制宣传。此外,由于农村居民居住地分散,人员流动性大,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可以利用农村学校这一独特的资源条件来开展“依法进校园”活动。在校学生来自各村各户,学生人数众多,学习教育场所固定,师资力量雄厚。可以在农村中小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然后让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法律。这种亲子互动可以让父母更好地学习法律。

二是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政府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宣传教育,把村干部的思想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统一起来,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村领导干部要“注重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开展深入持久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调动农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第三,增加法制教育经费,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高的效果。对于那些确实不能支持农村普法经费的村,镇财政要适当倾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使农村普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各村也要考虑自身资金的实际情况,在法制宣传的形式上多下功夫,节约成本,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好的效果,确保法制宣传到位。

当然,只有通过个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的法律基础才会越来越完善。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农村人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