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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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和文明的结晶。其中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我们文化的根,是我们民族的灵魂。张喜安县历史悠久,文化丰富多彩,文物众多。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独特的意义。根据《2018年CPPCC县常委工作纪要》,6月下旬,C......

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和文明的结晶。其中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我们文化的根,是我们民族的灵魂。张喜安县历史悠久,文化丰富多彩,文物众多。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独特的意义。根据《2018年CPPCC县常委工作纪要》,6月下旬,CPPCC县文史信息委员会组织文化艺术界CPPCC成员,以及县文广局、文化管理处、文化馆、博物馆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课题组,对该县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情况进行调研。 听取了有关部门、CPPCC会员和社会文化人士对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张喜安县历史悠久。根据2018年文化主管部门的最新普查结果,境内共有143个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个,未分类文物114个。分布在除东泉、石川以外的所有城镇。143处遗址的主要类型有夏文化遗址、石刻、古建筑、工业遗址、水利工程、宝寨遗址等。县博物馆馆藏5492件可移动文物1756套,其中国家级珍贵文物354件217套,一般文物5138件1539套。藏品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有三分之二属于张喜安县出土的“王家墓地”。在甘肃出土的元代文物中,我县的数量和等级均居全省之首。

二、主要做法和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个纳入”。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文物保护列入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了文物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的全面协调。同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书》,形成“党政领导、文化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共管格局。

(二)创新方式方法,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围绕县委、县政府“五县战略”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教育广大公众和青年热爱祖国和家乡。每年利用“5.18”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保护日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县电视台专门设立了一个专栏,展示我们县的文物,宣传文物保护法。同时,将收藏的优秀文物和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制成宣传展板,在乡镇、军营、学校展出,增强了各行各业的文物保护意识,极大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

(三)脚踏实地地开展“一个通识教育”,进一步准确把握文物现状。2013年以来,按照全国、各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对我县13个乡镇135个行政村的732个自然村进行了普查,完成各级文物编目卡和馆藏档案1760份,共拆分出各级文物总登记号777个。张喜安县桂清,非文物系统国有单位,吉云、吉果好书文物照片入选全国文物信息登录平台成果展示,县博物馆被评为“甘肃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集体”。

(4)加强管理和保护,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坚持文物安全第一,实行加强管理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一是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和古迹,建立档案和档案,设立保管机构等。全县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均按《文物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公布,四有齐全。根据文物分布情况和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实际,29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聘请了业余文物保护员,并与文物管理处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目前全县有22名业余文物保护员,完善了文物应急预案体系。坚持文物检查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对重点文物实行特护。严格文物执法,成立专门的文化(文物)综合执法机构,有效加大了对破坏、损毁、盗窃、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二、加强馆藏文物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做好馆藏文物的台帐,建立档案和卡片,库房有完整的安全保卫设备和监控报警设备。县文化广播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消除各种隐患,完善馆藏文物安全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加强人员轮流值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克服麻痹思想。杜绝缺岗空岗现象,确保馆藏文物安全。三是县文广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文物犯罪。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县文化广播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在文物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7年,6名犯罪嫌疑人因盗窃和挖掘古墓和古代遗址出土物品而被捕。第四,以保护为主,配合基本建设,积极开展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蓝海高速公路魏武段建设范围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敦平遗址考古发掘;对于张龙高速公路、沈度高速公路、四柱马立安滩加油站等建设项目,向有关部门提供所涉及区域内的文物分布情况,并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以便在规划方案中尽可能避开文物,确保文物安全。

(五)加强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2017年,我们获得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家墓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国家财政600万元,地方财政260万元),其中安保系统工程150万元,管理用房、走道、地质灾害治理450万元,墓地周边道路硬化200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启动。2017年8月底,基本展示设计方案和安防系统工程设计方案完成。9月和11月,甘肃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2018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154万元,其中博物馆展示104万元,博物馆安防系统工程项目50万元。目前,项目招标正在进行中,预计将于2018年10月底完成建设。

三、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以及我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积淀相比,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缺乏共同努力,对文物保护缺乏共识。一是对我县作为文物大县缺乏自信,对我县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缺乏应有的认识。第二,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有一种客观的思想,即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文化发展。第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缺乏保护意识,对历史文物的“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许多重要文物被人为破坏,一些重要文物散落在民间,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现状堪忧,损害现象依然存在。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收藏热,一些生活在民间的珍贵文物没有资金收藏,博物馆展出的文物缺乏更新,对文物展览造成了很大的限制。第二,乡镇不可移动文物受到自然和人为的严重破坏,因为它们位于偏远的地方,没有得到特别的照顾。许多古建筑、古墓葬、石碑等地面文物,在自然界中长期被风雨侵蚀,已经破败不堪,随时有倒塌的危险。第三,一些文物的内涵挖掘不够,内容得不到支持,宣传利用不够。

(三)机制不畅,整体协调能力不强。第一,文化部门没有对文物保护做出总体规划。除文物部门外,文物执法主体还涉及工商、公安、建设和规划等部门。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当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和及时处理,各部门联动合作中的整体协调机制需要建立和完善。二是文化管理学院实力和专业性不强,文物执法困难。

(4)利用不足,开发体系尚未形成。由于资源基础、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县尚未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发展体系,文物鉴赏、修复研究、县情教育等社会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融合还不够,没有文物商店,旅游商品开发、手工业制造等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与周边县的利用仍有较大差距。博物馆展览规模有限,又不是单体建筑,所以展览内容和及时更新受到限制,大量有价值的文物“睡”在仓库里,不能充分利用,群众很难了解庐山的真实面貌。

(e)缺乏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文化保护工作受到限制。第一,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县文化管理处有3名正式员工,其中2名年龄超过50岁。除了负责县内野生文物的保护管理外,还负责王家墓地的日常保护和值班工作,明显不足。目前博物馆有4名工作人员,一般都比较年长。同时,团队结构不合理。至今没有一个考古专业的大学生,也没有从事文物修复的专业人员。吸纳展示设计、考古发掘、古建筑保护与维护、文物鉴定与修复等专业技术人才,已成为文物保护与管理的当务之急。第二,保护资金不足。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各地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县财政虽然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列入1万元文物保护经费,但只能保证临时人员的工资,文物日常管理维护费用不足。另外,我们县文物很多,没有专门的工作车辆。如果在建设项目或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或者古墓、古遗址被盗,文化管理处将无法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重视宣传。文物是传统文化的基础,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怀乡”的物化载体,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的指导意见》。文化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学习宣传上述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作为文物保护和利用基础工作的意识,提高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议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文物保护,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建议将博物馆和非遗博物馆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教育和科普功能,积极营造全社会认可我县文化遗产、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根据我县文物保护的实际情况,加强文物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适应文物发展的文物保护管理网络。第一,要建立相关部门和乡镇的联动工作机制。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涉及规划、文化、文物、旅游、交通、商贸等多个方面。这需要多部门合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文化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乡分级管理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第二,必须加强文物建设。对于没有培训背景的,要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在职人员的专业精神和专业培训。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贤人的作用。本土文化名人比不懂地域文化的专家更重要。他们应充分发挥挖掘内涵、收集资料、创造研究、传承保护、参与文化建设规划的积极性。要通过定期组织采风、召开研究成果报告会、组织学术交流、出版系列书刊等活动,激发他们参与文化建设、传承保护的积极性。第四,必须保证必要的资金。建议增加财政资金用于文物修复和修复、博物馆和非遗产博物馆的运营、宣传教育、学术研究和文化遗产。

(三)保护、合理使用。在保护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落实具体保护措施。需要设置标志、界桩的,应当尽快设置。在利用方面,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保护中发展,保护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制定科学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的范围、类型和方法,提出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并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要考虑古村落、古建筑、古墓葬等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发展。要重视重点文化遗产地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对受保护或未纳入县级保护范围的文物,应区别对待,合理保护和利用,努力做到最佳保护。

(四)突出重点,突出特色。首先要深挖内涵。建议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文化问题研究,深入挖掘我县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特点。聚焦我国千年井盐文化、王氏墓文化、红军长征文化等我国特有或独特的文化,研究打造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第二,要打造特色文化项目。重点建设延川古镇,以古盐历史文化为内涵,沿河南漳河,结合漳河风情线,打造秦汉风格的延川古镇。建盐历史博物馆,还原“华夏一井”遗址风貌,从钻井、采卤、输卤、制盐等方面再现井盐生产技术的演变和发展;规划建设以张延文化为主体的历史文化长廊和文化广场,围绕其建设文化柱和文化墙,以浮雕、绘画、文字等形式反映历史风貌。文化广场和长廊提供了历史生产和生活遗迹,如古代水车、纺车和犁。第三,整合文化和旅游,打造产业体系。培育集修复、预防性保护、文物研究、鉴定、拍卖、古玩市场为一体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产业链。坚持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开发特色旅游产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具有浓郁地域文化背景和地方民俗风情的产品,建设体现深厚文化内涵的民俗博物馆。

CPPCC县文史资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