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培训合同

发布时间:
内容摘要:甲方:乙方: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甲方的支持下,就乙方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为适应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职业发展的需要,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甲方派遣乙方到(国家)接受为期个月的培训。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择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第三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出国培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甲方的支持下,就乙方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职业发展的需要,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甲方派遣乙方到(国家)接受为期个月的培训。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择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对乙方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为乙方出国培训提供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出国提供帮助和便利。

3.提供或保证乙方资助的形式:甲方直接提供80%资助(出国前60%,按期回国后20%),培训师工作单位提供20%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证以下具体资助:

(1)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后,按期出国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二)确定的培训期间的生活和留学费用;

(3)其他相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家政单位的联系,并以各种适当的形式向其家政单位通报培训师的培训情况。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复工两年内,因个人原因不得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因公出国,需要单位正式同意。

2.确保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变更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确保在到达培训国后20天内向甲方和国内派遣单位报告。

4.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东道国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时与国内工作单位保持经常联系。

6.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做出书面学业成绩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15天内向工作单位汇报,并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上报省人事厅。

第五条为保证其承诺和义务的履行,乙方同意按照《河北省支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在出国前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违约,违约金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在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境外研修生提取保证金证明》、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回国和入境日期证明(护照首页复印件和入境盖章页)、保证金凭据、培训总结和学业成绩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乙方出国前存入的保证金本息(利率按国家规定确定)按照《河北省支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违约事实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协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确定丙方为乙方的担保人,以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如乙方违约,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如乙方违约,未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愿意作为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丙方第一担保人愿意以此为担保,丙方第二担保人愿意以此为担保。丙方的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双方均有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丙方如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乙方或丙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支付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以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现行市场重置价格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的汇率按照中国银行在违约确定日公布的交易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回国义务,甲方有权决定向乙方所在国家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交本协议的副本。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根据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合同各方均有义务履行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担保人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担保人(签字)和丙方第二担保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