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集体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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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合同、集体协议等。,是工会或其他受职工和用人单位委托的代表,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全体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模式甲方:乙方:企业员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主席;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第一......

2020年集体合同范本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合同、集体协议等。,是工会或其他受职工和用人单位委托的代表,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全体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模式

甲方:乙方:企业员工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

第一条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及其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劳动者与企业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内容不得低于本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工作时间的延长。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说明情况,经与工会或者职工协商,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企业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月工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六条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可以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健康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就职业安全和健康问题进行谈判,并签署特别协议。职业安全健康协议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可以平等协商女职工权益保护事宜,签订专项协议。保护女职工权益的协议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实行职工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福利。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企业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已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为了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和职工代表应组成监督检查组,定期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集体合同模式2

本集体合同由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 ldquo企业& rdquo)和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 ldquo工会& rdquo)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与工会签订本合同,明确调整双方在合作共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的整体利益,指导职工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并对劳动关系进行监督和调整。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违背。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员工积极性而应遵守的共同原则。

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双方应遵守有关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福利、退休和各种假期的规定,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当尊重工会依照有关规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在研究决定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险等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出席董事会会议,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资金,配合企业组织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者其代表应当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条件,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实行定期工作制,企业安排工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企业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日平均工时和每周平均工时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时。

第九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员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加班加点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相应的待遇:

1.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和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

遇有长期或长期加班、公共节假日长时间加班的,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标准支付员工额外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或者人身安全的加班加点,工会有权支持劳动者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期等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执行政府规定的各项休假制度。企业在制定自己的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三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工具,建立和完善生产工艺,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协商,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根据规定,企业为从事粉尘和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提供休养的机会和费用。

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的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有权提出解决办法;当发现员工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有权向企业建议员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做出决定。

第十九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三同时& rdquo。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引进或采用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岗位需要,保证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为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提供营养补贴或提供营养补贴。

第二十二条每年夏季和夏季,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资金。企业每年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落实资金,并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讨论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惩罚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或者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并提出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按劳分配和实际需要的原则确定自己的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策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二十七条实行正常工作时间或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企业每天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不得低于人民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方法如下:_ _ _ _ _ _ _ _ _。

第二十八条因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工作的,企业保证职工每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

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的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度的工资要求。

讨论此类问题时,董事会应由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薪酬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下列福利待遇,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合理安排使用,协助企业。

企业应当定期向工会提供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的文化设施、住房、饮食、医疗、托儿和交通条件,并提供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其他福利。

工会支持企业为此做出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效益的设立、标准和实施办法,或者企业提出的建议或者工会提出的要求,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患职业病治疗、疗养、伤残、死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企业应制定此类费用的细则。

第三十五条从业人员一般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女职工和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专项健康检查。

第三十六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取和支付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工会应当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的就业、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八条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条件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职工。企业招聘计划及实施情况应通知工会。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与职工分别签订个体劳动合同。工会和企业在签订个体劳动合同前,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四十条制定、修改或者废止企业制度,修改个体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按照政府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取和提高文化和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员工转岗前、转岗中和转岗后的教育培训。企业应当每年向工会通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者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企业有权根据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

第四十五条企业有权对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改善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企业可以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出具过错清单或者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以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补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辞退。

第四十七条对职工实施行政处分,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听取职工本人的意见,由企业决定。解雇员工应事先由工会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并与企业协商解决。由于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企业在更换员工工作或大规模裁员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

第四十八条各种处罚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类似制度需要企业认可和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双方应当保证密切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以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问题和职工的整体利益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约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络会议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其代表可以根据企业的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双方应始终一起或分别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用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各种公共关系网络活动,联系和拉近企业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标而采用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共同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小组成员按照人数相等的原则,由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本合同应接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相关仲裁程序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期限、变更和终止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另一方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和协商。

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提出讨论执行本合同的,另一方应在7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第二章XI其他

第六十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或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企业应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核、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生效。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双方应及时、适当地向其所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方(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首席代表(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