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合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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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说明一、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和劳动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三.本合同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后填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

东莞市劳动合同范本

说明

一、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和劳动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后填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Mark & ldquo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字段。/& rdquo;。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简明准确,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查。

甲方(雇主):乙方(雇员):

姓名: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

经济类型: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日期)至(日期)。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完成某些任务的最后期限:从开始到结束

工作任务完成后。这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是。

(2)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没有试用期。

2.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部门为,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岗位(或工种)为。

(2)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3)乙方工作地点为。

(4)合同期内,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应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双方签署确认的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间,即每天工作时间,每周工作天数,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岗位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工时综合计算,即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乙方岗位实行一个周期、总工时的工时综合计算。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每日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给予乙方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哺乳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以下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小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初始工资为人民币/月或人民币/小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同岗位最低工资或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工资;

(2)劳动定额(原则上确定的劳动定额应能使本单位同一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发放工资):

4.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下达的工资增长方针,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正常工资增长的具体方式和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或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

(2)乙方绩效工资或奖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为:

(3)乙方津贴补贴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如下: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5)甲方每月日支付(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补休的除外。

动词 (verb的缩写)社会保险和福利

(1)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手续及社会保险费的扣缴情况。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给予医疗期和治疗,按照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为人民币/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