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检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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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城市检查”结果公布,6个城市公众环保满意度大于90%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于10月9日发布了《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并公布了《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量化考核结果》(以下简称《城市考核》)。该负责人表示,2007年,参加全国......

城考的调查报告

“城市检查”结果公布,6个城市公众环保满意度大于90%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于10月9日发布了《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并公布了《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量化考核结果》(以下简称《城市考核》)。

该负责人表示,2007年,参加全国“城市检查”的城市总数达到617个,比上年增加22个,城市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占全国城市总数的90%以上。在建立“市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公众积极参与”的“城市检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许多城市将“城市检查”作为政府环境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加大污染防治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总体而言,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取得较大进展,全国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根据年度报告,2007年,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城市检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比上年提高9.40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8.10个百分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提高4.31个百分点。

《年度报告》显示,在全国617个“城市检查”城市中,大部分国家重点环保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各省、自治区名列前茅。2007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64.44%、82.09%和84.06%,分别比上年提高3.75、0.9和1.83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城市的综合环境改善工作需要加强。在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甘肃省白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湖北省黄冈市空气质量较差。河北省衡水、沧州、山西省临汾、安徽省阜阳、陕西省铜川、甘肃省武威的水质达标率较低。

2007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调查结果首次列入年度报告。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在全国各城市开展的“城市环境保护公众满意度”(简称“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满意度与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效果和城市政府的环境管理努力密切相关。在调查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山东省临沂市、东营市、日照市和烟台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和黑河市的公众满意度均在90%以上,而山西省大同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的公众满意度较低。此外,中国有3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未按要求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见附件)。

该负责人强调,“城市检查”是一个量化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城市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综合改善城市环境的进展情况。评估对象为市政府,评估范围为市辖区,涉及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管理四个方面。自1990年以来,“城市检查”工作逐步成熟和推进,成为推进污染防治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城市环境保护目标的有力抓手。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加大“城市检查”工作力度,把“城市检查”作为推动城市政府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作为落实节能减排任务、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和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回收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安全处置率;同时,认真解决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市民集中的城市环境问题,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状况、垃圾收集和处理效果等。,全面提高公众对城市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

未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度调查的城市

吉林省: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松原、白城

河南省:漯河、新乡、濮阳、驻马店、信阳、周口、商丘

云南省: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贵港市、玉林市、河池市、来宾市

湖北省:随州市、黄冈市、黄石市

甘肃省:白银市、定西市、陇南市

山东省:滨州市和菏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