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合同范本(2020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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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甲方(雇主)和乙方(雇员)名称_ _公司居住地性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主要负责人)没有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

深圳市劳动合同范本(2020最新版本)甲方(雇主)和乙方(雇员)

名称_ _公司

居住地性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没有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DD/MM)到(DD/MM)。

2.无固定期限:自(日)(年)(月)(日)。

3.期限是完成一定的任务:从(日期)(年)(月)(年)到任务完成。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 _。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没有试用期的填写& ldquo无& rdquo)。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公司所在地。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工时综合计算,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乙方岗位实行工时综合计算。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适用《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3)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4)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劳动报酬

(1)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

(2)乙方每月支付标准工资+加班工资+福利+其他

(3)乙方月工资于下月月底发放。甲方每月至少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4)乙方的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甲乙双方关于工资的其他约定:

每月按工作业绩发放福利,年终按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

动词 (verb的缩写)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医疗期。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不及物动词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服务

有安全卫生标准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场所,应能有效保护乙方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

(3)如果乙方从事/工作,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采取防护措施,每年/次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非法指挥,并强制其承担风险;对于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纠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1)甲方应将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2)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专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变更后的合同文本。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法律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如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或甲方非法命令或强迫乙方冒险危及其人身安全,乙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通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甲方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计划后,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

3.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X.经济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意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解除劳动合同;

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解除劳动合同;

5.除甲方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一)项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

XI。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程序

如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及其他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纠纷调解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办法或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进行仲裁和诉讼。

2.所有通知、文件、文件、资料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送或提供的,可以当面交付或按本合同所列邮寄地址或户籍地址交付,以履行服务义务。如果一方移动或更改电话号码,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安排乙方进行脱产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赔偿责任。

5.如甲乙双方签署《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协议,则视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四.其他人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书面授权擅自变更或签署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